12/26/2005

关于买书

××:   好久没有写信了,闲聊一次吧,今天说说买书的事。那天在书店买了一本北岛的《时间的玫瑰》(Rose of Time),算是比较中意的了,当时周围嘈杂空气也不是很好,我就没有怎么注意,今天拿出来读的时候才发觉这本书的气味不大好——有一股怪怪的浓烈的火药气味,很不舒服。我私下里觉得买书还是有很多学问的,这些年来多少有一些体会了。于是想写写自己买书的一些癖好,或者叫做讲究吧,不说书的内容,只谈外在。   先说装祯。   装祯朴实无华的书比如俞平伯先生的那本《唐宋词选释》,封皮黄绿,几个毛笔字,一个“俞平伯”,让人觉得看到了这书就好象看到一位穿灰色长衫的朴素的老先生,让人愿意看下去;装祯好看的书也有,比如人民文学版的《红楼梦》,封面和封底的图画都很好看,加上红色布纹的底子,漂亮的“红楼梦”三个字,看上去就让人喜欢。所以要看上去顺眼的,可以平实无华,也可以五彩绚烂,但绝对不能俗艳,不要是市面上很多畅销书一样的一副讨好读者的嘴脸,让人想起“庸脂俗粉”一词来。   还有,就是我喜欢书里面那种油墨和好纸的清香,不要掺杂别的味道,比如今天这本的火药味……让人看着有些难忍。      再说装订。   早期古籍都是线装的,纸张用上好宣纸,可以保存多年不变脆变质,这样的线装书拿起来比较轻,翻阅起来很舒服,家里一套文盛堂石印的线装《三国志》,至今就依然完好,应该有百余岁了吧。但现在除了珍贵古籍以外很少有人再用线装了,即使偶尔看到,也是用了普通的劣质印刷纸张随便拿线穿起来的,与正经线装书的质量不可同日而语。如今简体和外文的书籍装订方法通常有三种。   第一种是最老式的骑缝线装,装订工艺比较复杂,但也最结实,只要用的纸张不差劲,即使看下去多少年,顶多是书变得松散一些(我恰恰觉得这样的书翻起来最舒适),决不会掉页,倘若纸张不是很好有些脆,那么在装订线裸露的位置要小心些,那里的书页可能会被线勒开脱落。早些年的书常常用这种装订方法,很厚的工具书也要用线装——这样装订起来的书在打开中间页面的时候不用一边费很大的力气掰开看里面的字一边还要担心用力太大了书脊会碎掉。   第二种是前些年用得很多的用金属书钉钉起来,然后粘上封皮,相比线装,方法简单的多。这样的装订很结实,缺点是书的封皮如果比较硬,容易从书体撕落;如果书比较,打开的时候看中间页面的内容可能会有困难;如果放在潮湿的环境保存,时间久了书钉会生锈甚至变质,污染书本,或者导致书体散架。印象最深的是我小学课本,就是这样装订的,几年前打开看的时候,都已经不成样子了。   第三种方式是近些年开始流行的胶订本,先把书脊切割平齐,然后用热熔性质的胶在高温的时候与之结合,冷却后硬化,把这些页的纸张粘合在一起,然后粘贴封面。此原理和常用的整本信笺的装订方法类似,只不过用的粘胶不一样。个人认为这种装订方法简直是百无一是:结实程度不够,我近些年来买到的很多书都是这样装订的,经常会出现整摞的纸张脱落,而且掉下来以后书脊的厚度还不变,你根本察觉不出来;书如果厚一些,翻看中间页面的文字时就要用力去掰着看,简直是 struggle,而且还不敢太用力,担心用力太大会导致粘胶断裂,那时候这本书就一分为二了。据说胶订技术本来还是不错的,但粘胶厚度、浸入纸张的程度很难把握,目前看到的书不是太少导致掉页,就是太多了渗透到书里面导致翻看不便,总而言之,从现在的情形看,胶订实在让人没有信心。      最后说页面布局吧。   我讨厌那种所谓的配图还要讲学术的书籍,多数是没必要的,只不过是要炫一炫。版面要漂亮,其实并不难,首先是页边距,上留天,下留地,天比地大一些;然后是字大小和行距,不要太字大行稀,也不要太局促,一般来说,一到一点五倍行距可以接受,段落前后还要有一些额外的间距,每行的字数大概在三十左右个,不要太多或太少;再然后是页眉页脚,不用太炫了,但要能为读者提供实在的参照,比如当前章节、作者,页数自不必提。页面字体方面,我倒是不相信《一份不太简短的LATEX2e介绍》里面所说的“你在文章中使用的字体越多,文章看起来就越美观”,排版不是字体秀,使用太多的不必要的字体会让人觉得缭乱繁杂,如果做不到字体多却不让读者觉得繁琐,那就不如老老实实的使用常见的几种字体,适当地设置字号和加粗、下划线等效果,也照样可以做得很美观醒目。         说到最后,其实我买过的书并不多,除了自己喜欢买的一些杂书,还有就是一些学术书籍和杂志。但我这个人太麻烦,真的觉得买本书就像认识一个新朋友,不是很在乎这本书是否很华丽,主要的是它的内容要好,此外一定要是一板一眼认认真真设计、排版、装订并装帧起来的——不得不买的铺天盖地的教材和辅导资料不在此列。见笑了。 即日。

12/19/2005

Lost Child Calling

Legend of 1900主题曲 Come hold me now I am not gone I would not leave you here alone In this dead calm beneath the waves I can still hear those lost boys calling You could not speak You were afraid To take the risk of being left again And so you tipped your hat and waved and then You turned back up the gangway of that steel tomb again And in Mott street in July When I hear those seabirds cry I hold the child The child in the man The child that we leave behind And in Mott street in July When I hear those seabirds cry I hold the child The child in the man The child that we leave behind The spotlight fades The boys disband The final notes lie mute upon the sand And in the silence of the grave I can still hear those lost boys calling We left them there When they were young The men were gone until the west was won And now there's nothing left but time to kill You never took us fishin' dad and now you never will And in Mott street in July When I hear the seabirds cry I hold the child The child in the man The child that we leave behind

12/0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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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05

手表

阴冷的冬日午后在水木Single版看到本周话题,泼一些文字出来。冬季似乎是一个适合回忆的季节呢:) ——题记 22年多来我戴过三块手表。 第一块是小学的时候(大概五年级吧)某次我跑出去疯玩儿,很久才回来,家人都急坏了,一向护着我的妈妈说什么要打我;平时凶巴巴的老爸却跑过来说别打别打,不是孩子的错,他又没表,没法看时间的。还记得当时爸爸的表是一块大号的上海牌机械表,妈用的是一块海鸥牌的坤表,个头差了很多,但这两块表似乎都有岁数了。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爸就带回一块表来给我,让我着实兴奋了很久,是红莲牌的。 这表就一直戴在我的手腕上,一走就是六年多。刚刚买回来的时候一切都新鲜,但还是不习惯,每天都要上表,大概40多个小时不上的话就会停下来,后来渐渐习惯了每天在临睡的时候上表、上闹钟(钻石牌的,天蓝色的外壳),成了一个习惯,就像照顾一个朋友一样。随后上了初中,每天跑步的时候不摘掉,即时赶上暴雨往家里冲的时候也很少摘,居然也奇迹般地没有出过问题,真是可叹。后来这块表一直没有出过什么问题,走时也很准。直到我上高三后一段时间,某次终于不走了,修理了一次,后来又一次坏掉了,于是偶尔把妈的表拿过来用,但反正也是三点一线的日子,没有表倒也没有什么大妨碍;而且更怪的是,爸妈的表都走得好好的,唯独到了我手腕上就不准,大概是有了感情吧,不想离开原来的主人。 高三毕业要来北京上学,还记得临行前几天爸带着我去挑表,最后挑到的是一块很好看的,可惜牌子我一时想不起来了。不料一年不到的时间下来,就变得面目全非,表带都是铜锈,很多很多的问题都出现,终于走不了了,匆匆结束了它一年多一点的生命。 随后我过了将近一年的没有手表的生活,直到大二结束的那个暑假—— 说来可笑,呵呵,那天居然跑到清华万人地下的那个超市的纪念品柜台去看表,也够没有品位的了。不过确实看到了自己喜欢的,那是一对表,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这两块表都是反转的,当时我正好是受到了什么打击,本着“提醒自己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这样的想法(其实人家设计者的意思是“Holding backthe hands of time”-_-),我买了这个需要花费半分钟来确认表针行进方向后才能看时间的手表,但只是买了其中一块,50元不到。 随后笑话就来了,不知道多少个同学曾经被我这个表的时间给骗掉,哈哈,我自己看时间倒是毫不费力了,但到了公共场合看那些石英钟的时候就真的要费一番心思去想:表针到底应该是向着哪个方向转的呢……着实惨了一番。后来再去那里看,还想把那个和它一对的表买回来送给会成为我mm的那个女孩子,但直到我有了mm却一直再也没有找到过。 这块表跟了我直到现在了,两岁多的时候换过一次电池,还换过两次表带,此外走时准确,扛摔不怕水,风雨无阻地戴,一天二十四小时地戴。 可能是我怀旧吧,我还是喜欢这种老式的手表,每天要去上弦,就像探望一个朋友一样记着这件事,喜欢安静的时候听它细密的声音;我还喜欢老式的钢笔,喜欢每次去清洗它的感觉,尽管我知道有更多更方便更漂亮的替代品,比如全自动表、自来水笔、签字笔,但我还是喜欢,丝毫不嫌麻烦。 现在时间过去很久,很多事情都淡忘掉了,我甚至想不起来第二块表的牌子,也想不起买第三块表的时候我究竟是因为受到什么打击而郁闷以至于有那样的想法,但却仍然清晰记得爸给我买那块老式的除了12小时计时外没有任何附加功能的表时候的原因和情形。不知道我是不是怀旧,我还记得那个晚上爸回家说“儿子,给你买了个手表,以后出去玩儿就要注意时间了,别让你妈着急”……他们现在一天比一天老了,我离家四年多,回去的日子加在一起恐怕连三个月都不够;那块十几年前出现在我生活中的表,在今天看到Single版上这个主题的时候,很清晰地出现在我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