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观王洛宾:情歌为谁而唱(转载)
作者:王 标 原载《法制与新闻》
挟着大西北的风尘,洛宾老人翩然而至。
一踏上故里京都,便亮出了一份厚礼——大型歌舞诗晚会《在那遥远的地方——王洛宾与西部民歌》。
那几天,保利大厦国际剧院场场爆满,好评如潮。
如今的京都人,既兴奋、焦灼、躁动不宁、又无奈、沮丧、惶然不知所从。
适逢其时,大西北的歌情舞韵给这些男男女女们一番酣畅淋漓的醉意,那种熨贴感,有如刚刚经受一次心理按摩。
眼下,洛宾老人就在你的面前。8l岁,白须秃顶、慈眉善目,心境很平和的样子,只是嘴角上不时挂起几分诡谲的俏皮。
稍稍了解老人身世的人都会知道,他这一生,与民歌结下了不解之缘。《在那遥远的地方》、《达阪城的姑娘》、《半个月亮爬上来》、《掀起你的盖头来》、《青春舞曲》、《哪里来的骆驼客》……这些歌曾熏染了几代寻梦人,使他们走入感情深潭,忘却了尘世中的悲苦和忧伤。这些,人们已说得太多太多。
这一次,我不揣冒昧单刀直入地提出这么一个问题:
“您是个情种吗?”
“不是。”老人的回答实在令人失望。
人们注意到,老人的一生和这么几个女人息息相关:那个把他引入音乐天国的俄国沙皇的妹妹沙多夫斯基伯爵夫人;当他唱起“锁住了万般世界,锁不住我的白日梦”时,为他伴舞后来又与他一起谱写战地浪漫曲的洛珊;哼起西北情歌“花儿”,让他倾心痴迷的客店女老板“五朵梅”;青海湖边,与他同骑一匹马扬鞭狂奔的藏族姑娘卓玛;大狱中,看管他的维吾尔族女警官撒阿黛,还有那个浪迹天涯的三毛。人们感到,仿佛是这几个女人的一场合谋——她们前后相继将王洛宾一步步诱入歌与情的迷津,使他苦苦挣扎,再也回不到尘世——于是,我们这个冷漠而乏味的土地蓦然间冒出700首情歌。
正是这样,正是时空的阻隔,命运对人的捉弄,以及那个年代我们对激情严酷的防范和压抑,王洛宾只得以某种升华的方式,转而将激情投注于民歌的润饰与创作。而民歌作为他理想的替代物,使他得到一种假想中的满足,不知道这么推求是不是有点道理,反正洛宾老人的经历似乎是弗洛伊德假说的一个极好例证。
“不是。不是同时,十几年才遇上一个。”
老人徒劳地申辩,让人心里顿时生出几分怜悯。
为什么硬说不是呢?
您就不怕一个动人的神话在诘问和否认中消解掉吗?
怪事,为什么明明有着真性情,却不能袒露它?是什么样的禁忌让世界充满了虚饰矫情?
过了一会儿,我的发问又一次直指人心,让谁都无可回避:
“王老,这辈子您是殉道,还是殉情?”
“都不是,我没什么道,我是殉乐(yue)。”
还是让人失望。
洛宾老人的一生处处都是悖谬:青年时代,音乐之都巴黎曾使他心驰神往,可是他却奔到了新疆大戈壁,在那儿一口气呆了半个世纪;他一辈子用歌来颂扬爱情,自己却当了大半辈子鳏夫,整整47年;他毕生追求自由无羁地云游天下,可单是身陷囹圄就占去18年;他与世无争,整日埋首于乐谱音符之间,飞短流长仍时有所闻……
老人,您不感到命运处处跟您过不去吗?
“事物发展到最荒谬的时候,就出现了幽默。”老人平平淡淡地冒出一句。
面对无穷无尽的苦难,您怎样与它们周旋?
“40岁以后,我化苦难为享受。最穷的时候,我用七粒花生米下酒,酒是三杯。前两杯都吃两粒花生,给最后一杯酒三粒花生——那就是很大的快乐,”老人拈须微笑,禅意十足,“愿望不能实现,练出了随遇而安。”
这次来北京,学生们知道我爱喝豆汁,请我。我连喝四碗豆汁,还有两个芝麻饼,三个焦圈,再加一碗丸子。学生说,哎呀,王老师,你的肚子,还是无产阶段的肚子,思想已经不是无产阶段的了。我想,肚子是无产阶段的,思想也应该是。
老人如此惊人的食量,显然是当年超大强度体力劳动所致。每当他面对着你端坐在沙发上时,稍稍有点眼力的人都会发现一个令人惊悸的细节:他的肩膀左高右低。是什么力量给人铸塑出这样的形体姿态?一问方知,当年劳动改造时,扛大袋水泥,别的囚徒一次扛一袋,他硬是扛两袋;别人挑灰浆一次两桶,他执意要挑四桶。他的执坳给身体留下了永久的烙痕。他是这么一种人,表面上慈和宽厚,骨子里有棱有角。“我学艺术,有个美好的向往——自己得到了,还要让大家满足。这不是什么主义,人就是他自己。”是的,您几十年的孜孜以求,早已把您的艺术主张解说得明明白白。
去年盛夏,“王洛宾版权风波”被传媒炒得纷纷扬扬。事情大致是这样的:1月27日,王洛宾发表了一纸《严正声明》,称一种台港联合制作的盒式录音带《情歌纪念日》署名“罗大佑、王洛宾世纪大合作”,是盗用自己的名义,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该盒带录制的13首歌曲,全部是自己在三四十年代收集、整理、改编、创作(包括词曲)的歌曲作品,他自己拥有著作权,该盒带未经他本人同意便制作出版,是对他著作权的严重侵犯。
就是这个声明引发出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论战。
5月初,上海《文汇报》发表陈×的文章《王洛宾疑结》,文章对王洛宾“西北民歌王”、“民歌之父”的称谓提出质疑,认为王洛宾对民歌只是记谱、整理,他只是民歌的采录者,而不是创作者。
接着,《人民音乐》杂志6月号一气刊出三篇文章:×××的《历史是严肃的》和《民歌岂容出卖》,×××的《<洛宾歌曲集>二三事》。戴文首次披露了王老1992年与台湾北辰著作权事务所签订的转让10首民歌著作财产权的事实。戴认为:民歌是宝贵的国有文化资产,王洛宾怎么可以把这些歌曲当做自己的“著作财产”?
7月5日,罗大佑在上海希尔顿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回答王洛宾年初的《严正声明》。罗在否认侵犯王的署名权之后,强调指出:“如果王先生‘收集’、‘整理’、‘改编’了这些歌,就将这些民族遗产收归已有,并私相授受,出卖转让,再与他人七三分帐,王先生不啻成为了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出卖者了。”
于是,支援和指责他的,纷纷操刀上阵,厮杀起来,直到今日胜负仍然未见分晓。
王老,对这场角斗您如何评价?
“别人怎么攻击,我也不在乎。5月攻击,美国约我去演出;6月攻击,台湾来约;7月攻击,我9月在南京办音乐会。我最大的享受是别人唱我的歌。”老人似乎没有认真地为自己申辩。
其实,指责王洛宾的人们都犯了三个小小的错误:第一,他们在讨论著作权问题时,都没有看一眼《著作权法》。若是依照该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王洛宾作为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理所当然地享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
第二,所谓“著作权”是个笼而统之的说法,按《著作权法》的规定,它包括十六项具体的权利。王洛宾有偿转让自己改编,整理的音乐作品(确切地说是记谱文本),是行使了著作权中的“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合法合理,天经地义。
第三,民歌原本的存在方式是“口头流传”并且“不借助于记谱法或其他手段”(见《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而存在的,由于没有将其记录下来的曲谱,即没有固定的物质载体,它根本就买不走,也卖不出的。严格说来,王洛宾“出卖”的是经自己改编、整理并记谱后产生的记谱文本,而不是民歌本身。所谓“出卖民歌”一说,实在是过于含混的一种说法。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含混的说法呢?原因极简单——我们大家都是“法盲”(当然包括王洛宾本人)。
尊重事实并且稍稍有点常识的人们都会看到:王洛宾对西北民歌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包括采集、记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以及传播。比如:《掀起你的盖头来》的歌词里,“你的眉毛细又长啊,好像那树梢的弯月亮。你的眼睛明又亮啊,好像那秋波一般样。你的脸儿红又圆啊,好像那苹果到秋天。你的嘴儿红又小啊,好像那五月的红樱桃。”《阿拉木罕》中,“她的眉毛像弯月,她的身腰像细柳”等等等等,无一不是汉民族独有的审美比喻。此类歌词比比皆是,都出自王洛宾的手笔。
至于对曲调的改编,也是相当显著的。《在那遥远的地方》乍一听似乎浑然天成,其实它是由王洛宾用藏族曲调和哈萨克族曲调逐句逐段地拼接、添加、糅合、润饰而成,它根本就没有一个现实的原型。
另外,王洛宾独立创作的歌曲也蔚蔚大观。如《云游》(为徐志摩诗谱曲)、(黄昏炊烟)、《我爱我的牢房》、《春去也》、《云》、《穆期林青年进行曲》、《亚克西》、《高高的白杨》、《撒阿黛》、《共产党宣言大合唱》、《我亲爱的白兰地》、《你的热泪把我的手背烫伤》、《我吆着大马车》、《带血的项链》、《玫瑰姑娘》、《等待——寄给死者的恋歌》、《新加坡的太阳》等等等等,有数百首之多。
眼下,受到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们的非议,老人又无意劳神辩诬,肚子里自然满含酸楚苦涩。
“我累了苦了一辈子,被逼成这样!”老人很激愤。
怪事,这是什么道理?
“我以后可能会最后声明:我到包头开馄饨馆去!”王洛宾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为什么单单去包头呢?”笔者兴致大发。
“我儿子在那里。”
沉重的话题终于使会话人疲惫不堪了。
让我们互道珍重握手告别吧。
老人家,好歌永远伴您。
ps,附上罗大佑一段话……不因为是罗大佑说的,只因为说了什么。
罗大佑说:“在大陆的话,住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个更被遗忘掉的……他的名字叫王洛宾,洛阳的洛,贵宾的宾,可能很多人到目前为止,不晓得他写了什么歌。他写的歌里面有些是他改编的,改变了一些新疆,青海,或是边疆的民歌,把它弄成国语,然后使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唱,他自己也作曲。这些歌包括什么呢?包括,《青春舞曲》,包括《在那遥远的地方》,包括《掀起你的盖头来》,包括《马车夫之恋》,还有《半个月亮爬上来》,还有什么《阿拉木汗》。我想这些歌每个……全世界所有的中国人,大概是,我想70%,80%以上,一定会唱他的歌的,知道他的曲,可是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已经80岁了,今年已经80岁了,他被共产党关过15年,被国民党关过3年,一个是左的,觉得他太右,一个是右的,觉得他太左,我觉得他是真正的‘中国人’,‘中国人’他是真正站在中间的。不幸的就是说,他50多年以内写的歌,我们到现在才知道,这个人还活着,我想这个在音乐史上,可能算是中国人的一个悲剧吧,对中国音乐作出那么伟大贡献的人,我们现在才开始知道一点点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