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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2008

南方雪灾照片

武汉都冻冰了,据说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广州也下雪了。抛开自然灾害带来的恶劣影响不说,还是很壮观的:

 

1. 湖南被冻雨冰封的高压输电线和铁塔, by daibao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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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严寒下 被冻住的 生命 by 要飞的水 , 桂林。

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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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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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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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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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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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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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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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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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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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徽的雪 by Hobby @ newsm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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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交通情况地图

Google春运地图

完整地址在此。

tinyurl的短地址:http://tinyurl.com/3e5cgp

11/14/2007

《还乡梦自序》by 刘庶凝

《还乡梦自序》by 刘庶凝

假如没有祖父替我讲解“北溟有鱼其名为鲲……”,我不会在儿时便引起对海洋的幻想;假如没有复旦中学两位友人刘家树和李忠禄的鼓励,没有我们合办的壁报“五布河的一叶”,我不会燃起写作的愿望,不会走进30年代的“画梦录”,不会看见那旧社会废墟上的“火把”,不会驰骋于契诃夫的“草原”,更不会听见杰克·伦敦的“旷野的呼声”。

1948年初,我重读黎烈文先生译的“冰岛渔夫”,突然有了乘桴浮于海的狂想,抵达台湾后,在写作上常得黎先生的指导,当我彷徨于纽约的街头时,他又来信勉励,劝我用英语写作。60年代台湾的大学教授的待遇微薄,黎先生身兼数职,对译著仍不遗余力,因过劳于1972年病逝台北,先生如知祖国的新界出版社为我印书,当引以为慰,含笑九泉。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在北美的沙漠中,我是一株水土不服的故园里的橘树,我的诗篇不过是些苦涩的果实。20多年的还乡梦,终于在1975年的夏天变成事实。无奈当时“四人帮”指鹿为马,焚书坑儒,九亿神州惨遭浩劫。但在那风雨如晦的时刻,各地的建设依旧屹立人间,光辉夺目。没有新中国,便没有长江大桥,黄浦江中便没有自造的军舰;没有新中国,乡村里便没有电灯,农民便没有独立自尊的人格;没有新中国,便没有核子弹、更没有今天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

我第二次回国是1980年的夏天,“四人帮”的乌烟瘴气已一扫而尽,全国人心振奋,寄厚望于“四化”的伟大建设。当我在成渝两地义务教学时,由于老友李忠禄的推荐,《诗刊》《红岩》《星星》《人民日报》《重庆日报》,都刊登了我的诗篇,多次承蒙中国作家协会四川分会和重庆市文联热情招待,使我有幸认识了许多爱国爱党的作家和编辑……这些愉快的经历使我永难忘记。

返美之前,我观赏了不少的古迹名胜;登峨眉,下三峡,和弟妹长姊们回到了一别35年的故乡,投宿在我祖先耕耘过的镇安场,那里地近刘家湾。暮霭中古墓累累,夜闻林竹萧萧,声如泉涌,独坐窗前,久不能寐,我有一种凄凉而又甜蜜的落叶归根的感觉。古说狐死首丘,兽犹如此,人何以堪?

在我侨居海外的岁月中,虽有妻女的言笑,虽有异国友朋真诚的情谊,但在我灵魂的深处,仅有一扇开向祖国的小窗——我看得见故乡的朝晖夕阴,长江上点点归帆,也看得见门前慈母的眼泪,九亿多同胞朴质的善良的面孔。总有一天,我不再作枝上夜莺的哀吟,像沙翁诗中的云雀,我会一翅冲天,为泱泱大国的中华唱出我赞美的诗章。

多年前看到的一篇作品,只记得只言片语,今天忽然想起,依着那一句“水土不服的橘树,我的诗作不过是些苦涩的果实”,终于将它找了回来。诗人早年旅美,如今已经安居四川,若有缘见面,当是何种感慨?这文字也算是一段回忆了。

安徒生童话全集(叶君健 译)

放在SkyDrive了:

9/29/2007

当我再次看到你————中秋致Leslie(转载)

转载自LeslieCheung版。
发信人: Iamsorrymm (爱生活爱先生), 信区: LeslieCheung
标  题:  当我再次看到你————中秋致Leslie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Sep 25 16:58:56 2007), 站内


当我再次看到你,在古老的梦里
落满山黄花朝露映彩衣
当我再次看到你,在爱的故事里
起阵阵烟波你往哪儿去
——田震《千秋家国梦》

初识Leslie是由于《霸王别姬》,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他的定位是电影演员。不是没听说张谭争霸,但也如过耳云烟转瞬即忘,好像此张非彼张似的。我从来没想过许多人是通过听歌,通过另外一种艺术形式认识他喜爱他,这差异着实有趣。

第一次看《霸王》,印象震撼且模糊,我被浑然的悲怆笼罩,无暇理会细节。第二次看《霸王》,我与现在的男朋友相识不久,在他宿舍里心不在焉地只看到一半。我羞于同陌生人、半陌生人、熟悉的人————一切人在非电影院的私密场合,同看一部优秀的电影,因为优秀的电影常令我悲伤,我羞于把这种缠绵的难堪感情暴露给人,所以只能逃避。

第三次终于在深更半夜独看《霸王》,看电影真的是需要勇气的。我早知Leslie在里面很好,可是,我不知道会好成这样。我哭成个泪人,同寝的美眉们翌日早起说我夜里的声音犹如女鬼。关于《霸王》的评论,我觉得最搞笑的莫过于说Leslie是“本色表演”。让一个乡村女教师按生活的原样演乡村女教师或许可称之为本色表演,我实在不知道让一个受英式教育的、娱乐圈里的香港男星,来演旧社会的、戏曲界的名伶,这又该是怎么个本色法。蝶衣是个很特别的人,他把那个由表演构架起来的艺术世界看做是绝对的真实,而有血有肉的现实世界,在他眼里反倒是虚假。前一个世界经过感性的衍发和理性的抽绎,自然比后一个世界更美丽,更完整,更深情绵邈更回肠荡气,更符合我们灵魂的要求,所以蝶衣的这种选择虽然在常人眼里是“疯魔”,却自有他的纯粹与高贵,这才是蝶衣的核心所在。人们似乎对蝶衣的同性之爱更有窥探的热情,这是买椟还珠。

从同性之爱的表现角度,Leslie从他跟唐生的感情中所能汲取到的表演原材料,跟我们从我们的异性恋爱关系中汲取到的表演原材料,本质是一样的,因为说到底感情就是感情,它是一种精神性的,跨越肉体躯壳的存在,是一种奉献与追寻的冲动,它的芯子是千年不变的痛切与诚朴,不会因为它的对象是同性或异性,发生本质的改变。我是个拥有不算太浅薄的恋爱经验的人,可让我去表演一个恋爱中的女人,我一定会演砸,就像是普通人写出的情诗,不可谓原材料不丰富原动力不充足,但就是远远算不上好的作品。因为有了原材料只是第一步,之后的路可还长着呢。让材料变为成品,让模糊变为确定,让小中见大让一中见多,让独特成为普遍可传达,又让普遍可传达不失独特之韵,这里面的门道多了去了。总之,这远远不是一个仅凭感性仅凭“本色”就能驾驭的工作。这长达数月的磨来炼去,日日对着镜头,日日在加工那点原材料,不断地经受他人修正与自我修正,要是没有理性的分析与超越,再真切的原质感情也会被迅速耗散殆尽。所以我后来看到的灰姐姐说起《霸王》的花絮,赞扬Leslie入戏快,出戏也快,前一秒还仰着脸做绝望状,后一秒已经开始耍宝“师哥慢走”,这个情形是既可爱又顺理成章。

蝶衣不是张国荣。这个人物是被他硬生生演出来的,他真是太优秀了。

后来我看了《阿飞正传》和《春光乍泄》。郑重声明我非常欣赏《春光》起始处的性爱场面,这个场面完美符合王安忆对于性爱表述方式的要求————为性而性,而作为王安忆的粉丝,我对此欣然赞同。我不怎么看电影,而在小说里我已经看够了王安忆批评过的虚伪流风,即遮遮掩掩,让性成为工具成为手段,来承担某种社会观念的表达,从而造成一个滑稽的场面:一方面引诱读者肆无忌惮地意淫,另一方面方便评论家以道貌岸然的姿态分析,即把那个早已“主题先行”的社会观念阐发出来完事。当然,这种写法也不是一无是处,毕竟若能把某种观念说清楚了,也算有点成绩。可是被反复利用不得脱身的“性”本身是很委屈的————我第一次强烈意识到性题材自我呼吸自我表达的缺失,是源于看史铁生的《务虚笔记》,那时的我比现在幼稚,谁跟我提性,我肯定要掩面而走的。在此之前我看过史的《我与地坛》,他在我心中是个最最纯洁和高贵的作家,而眼下,我竟然看到这个最最纯洁和高贵的人在长篇大论地写性,写令我目瞪口呆的男女对话“‘我欲壑难填怎么办?’‘我万死不辞。’”更要命的是,他写得那么美,那么好,就如《我与地坛》的结尾,那已经不仅仅是小说,那同时是深刻的哲学与美丽的诗歌,这令我忽然明白另一种羞耻:为本不该羞耻的东西而羞耻,那才叫羞耻。后来我接触到王安忆《岗上的世纪》,我以为,她写得比史铁生还要好。史是刻意的弘扬,是昂然的风貌,而王的笔下,性就如秋季的果实,成熟丰饶,还如山间的流水,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那真是很美的,而Leslie和Tony则用他们的形体给这种自然之美做了最佳的注解。我在寂寞的夜里定定地看他们搂抱,喘息,心中充满安静的感动:感谢王家卫肯拍,感谢Leslie和Tony肯演,我连跟他人同看电影都会排斥,只因为隐私的情绪不堪触碰,在镜头下做出这样隐秘忘情的开敞和回应,那就更不可能是很愉快的经验了。Salute to Leslie & Tony。

《阿飞正传》把我看《春光》的胃口调得很高,因为我知道那种魅惑他可以演到十足,Leslie就是这样用他的高标准宠坏了我们。我穿过凌乱细碎的光影交错一路看下去,看到何宝荣挂了重彩回来,看到他乍着受伤的手用胳膊搂定黎耀辉后本来想笑却忍不住要哭,看他在确定对方不会推开他后微微一个趔趄,将自己更深地托付到黎的怀里,看他呜呜咽咽哭得像个孩子,看黎耀辉心疼地轻轻抚拍他的肩背,看得满心都是酸楚。类似的感受在《金枝玉叶》里复制了一次,《金枝》里他唱《Twist and Shout》固然震撼,不过袁咏仪扮演的那个清新纯真的女孩如黑暗中的小天使般,用手掐了掐他的脸颊,给这个有困电梯恐惧症的乐坛精英男子以安慰的温情场面,是我看完后脑中反复的微笑回味,只因我对一切温柔生物受伤的样子都没有任何抵抗力。Leslie实在是温柔敏感————拜托千万不要告诉这是女性的专利。乐坛影坛我不熟,至少以我的阅读经验,敏感温柔的男作家车载斗量,而且,从整体上看,他们在这方面的表现甚至要优于女性,因为女作家容易出现一些泛滥的涂饰和不合时宜的神经质,将分量本不足的感情错误放大,最后反而会对敏感和温柔的纯净表达造成损害————呃,我没有性别歧视,真的没有。还是我的王安忆说得对,在温柔上区分男女是非常狭隘的,这是属于人性的特质而不是仅针对某一性别的,而人性只有二分法:好的和不好的,深刻的和浅薄的。我很肯定Leslie身上拥有许多好而深刻的东西,否则他的戏不会令我如此感动。并且,他亦是一位男性魅力很完备的人,像我这种热烈向往盛唐兴象的女性,可是绝对绝对不可能去喜欢一个发柔骨脆的“娘男”的。

很不客气地说,许多关于Leslie的所谓“争议”简直就是流言和诬蔑。与“像女人”如影随形的流言,还有借由他的某些演出流露出骀荡秾丽的风情,然后就胡乱生发,直说到不堪。看Leslie的一些表演让我怀念李商隐的《燕台四首》“风光冉冉东西陌,几日娇魂寻不得。蜜房羽客类芳心,冶叶倡条遍相识。暖霭辉迟桃树西,高鬟立共桃鬟齐。雄龙雌凤杳何许,絮乱丝繁天亦迷”:“冶字倡字如果摆脱陈腐的成见来看,是何等色泽鲜明,精力饱满的字样。冶字之美,倡字之盛,千红之缤纷,长条之披拂,岂不皆可从这两个字中想象得之。遍相识三个字,更是表现了全心的奉献与追求。”(叶嘉莹)如果你模仿过这种诗风,你就会马上发现这种冶艳蛊惑而深幽窈眇的风格是很难写的,它从思想性社会性等方面无从借力,所依凭的,全部是艺术家自身心灵中弥满的深情极怨,掺不得一点水。Leslie真是委屈,作为表演工作者,他用来创造艺术的手段和他自己离得太近了,必须附着在他的身体发肤之上,不像义山,好歹隔了人与笔墨的距离,不至于写了冶叶倡条,整个人就被定义为冶叶倡条。很多人喜欢说Leslie性感,我亦喜欢看他跟别的表演者亲密接触的戏。情色的那种感觉是很难演的,你的感觉到了那个份上,然后你方才可以做与之相称的事情,否则场面将是非常丑恶的。艺术就是这样,有质和量的严格区别,别想骗得了人。不少演员演起吻戏四肢僵硬,嘴唇乱动,令人不忍卒睹。而Leslie,每当他投入地去吻他戏里的伴侣,都让我感到心旷神怡,感到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是我们与这个世界缔结的深层关系。所以说他性感,不如说他深情,或者这两者本身就是不可拆分的。

现在该说说Leslie的歌,这是促发我为他写点东西的直接原因。我喜欢他的戏,但从没想过去找找他的歌。策反这一切的动力是的灰,一个荣迷们所熟知的名字。我本是为奉陪我家bf去听学友演唱会而当歌做功课,顺路点进他的文件夹下一首《往事不要再提》,只因我忽然忆起的灰姐姐说那人唱歌是 “一把好嗓子”,“质如纯金”。我对文字很敏感,“把”这个有质地的量词吸引了我,“纯金”这个形容也让我心生好奇。不听则已,一听,便惊呆了: “谁人有此?谁人为是?” 柳枝为义山之诗所发的,煎促急迫的惊呼也是为此吧。谁人有这样优美的心魂,谁人给我撼拨振动的无限惊喜?

“质如纯金”出自事后的论定,考虑到我初见的蓬蓬然的惊喜,还是这个形容更妙些:他一开嗓,“就好像有万千金絮飞扬起来,简直令人有瑟缩之感”(《启蒙时代》)。在他的准确传达下,每一个汉字都都像能自说自话,焕发出动人的表情。 “雨”“里”这样的句尾,由他压起来真是黯如雨、沉入里;“抹”是棉布抹在桌子上,说不清这痕迹是要增还是要减;“继续”是努力加餐饭式的勉以为继,“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这一句不是唱歌,“你就不要”这四字简直就是耳边的轻喟。“爱情”这两个字是这万千金絮中最最温暖纯粹的一朵,所以为它“目眩神迷”那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目眩神迷”,这清醒受痛的四个字并非在描述初面爱情的迷乱,而是反省过后,仍能笃定地陈述只有这样才是对的,好的,是有情生命的正常反应,为此受了多少苦也并不后悔。这种清醒的担荷才是这四个字为何会显得如此深情切肤的魅力所在,也正因此,其下的两个保证才全部有了着落:“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以及“你不曾真的离去,你始终在我心里”。“始终”这两个字,他发的低而促,似乎是介于正齿头音和正齿音之间的音。听听后面的“言不由衷”就知道,这里可不是他发不正,而是上平的一东韵太平正,太过于往而不返,因此不够郑重其事。这保证不是做给别人看,是做给自己的,所谓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所以它也是一个质如纯金的保证。什么是“始终”?始终就是一辈子,差一分,一秒都不算一辈子。这样的话其实是不堪倾吐的,一定要说的话,那就只能用他这样仓促的方式讲出来。

于是开始夜夜笙歌,一首接着一首,绵绵不绝地听下去,余音绕梁。 听他唱“但愿是潇洒告别,休说可归返”,想他真的一去不返,忽然很难过。我是疏懒之人,不爱动笔,却感到表达的迫切需要了。他把一切美好传达给我们,把黑暗留给他自己,而我又能为他做些什么呢?只是思念罢了。我现在很想哥哥,也很想我爱过和爱着的一切人。中秋是个温柔的节日,它的重心落在月亮和思念上。非常感激听我啰嗦至此的朋友,中秋快乐。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202.204.87.106]

7/04/2007

【转载】美色与欲望横行的年代

by 子衿,from http://qingqingzijin414.spaces.live.com/Blog/cns!53781FF27D8CD5B4!1939.entry 头插草标的女人 古代的集市上,不难见到一些插着草标的年轻女人,凄惶无助的等待买主,和被出卖着的马、驴、牛等牲畜没有本质区别,都是有标价的、流通中的商品。不同之处在于,驴马作为交通工具存在,而那些女人则因相貌的差别命途迥异——各种气息的看客或买主打量着她们:买牲口的时候,他们会看看它的牙口,四肢,毛色,拍拍它膘壮与否;买女人呢,看看她是否丰乳肥臀,肤如凝脂,面俏如花,可能的话,还要捏一把试试手感,是——买为妾或妓,否——买为婢。 几千年后的今天,按说社会发展了,没有人穷到要“卖身葬父”了吧,不少女人却主动把自己当成标的物,频频作秀,明码明价,等待男人购买。事实上,有比“卖身葬父”更让她们感到急迫的事情:习惯依赖父母长辈,沉溺于做寄生虫的感觉,父母年迈,接下来几十年谁养活她?没有任何责任感,没有一丁点独立意识,没有能力养活自己,却痴迷于物质享受。除了几分姿色,实在没有别的优势能吸引男人了,若不利用起来嫁个有钱的男人,让她如何活下去?美色和金钱的交换,是一种公平的社会现象,有人愿意卖,有人愿意买,比起几千年前,仅仅是形式上华丽和含蓄了那么一点儿。明眼里打扮得妖冶艳丽,背地里啃馒头咸菜,攒钱借钱来包装自己的皮囊,却掩饰不了腹中草莽。如今有了网络更好了,挑选一些有车有房的男人出没的版块,经常贴图秀秀美腿,秀秀酥胸,便能收到一大批交友信件——男人们好这口嘛——一个美色和欲望横行、感情无处栖居的年代。 这里也不得不提到一些男人,有的女人为什么会那么贪恋虚荣,卖弄姿色?你们的审美和价值观提供了寄居的土壤。如果你们不唯貌是举,你们懂得欣赏各种各样的女人,不仅仅因为一个女人不美就否定一切,因为一个女人美就肯定一切,也不至于如此了。我们知道,2、3岁的小孩已经有了一定的视觉审美。倘若一个3岁小男孩面前有两个陌生姑娘,一个漂亮姑娘和一个普通姑娘,她们同时要抱他的时候,他通常选择漂亮的、打扮好看的姑娘。他潜意识认为,漂亮的姑娘才是善良的,才是好的,好比童话里都写道,巫婆长得如何丑陋如何蛇蝎心肠,美女如何善良如何温柔如水。 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竟然有不少成年男人对女人揣着3岁时候的智商。他们会说,漂亮的女人才是善良的,不漂亮的女人心地都不好,相由心生。譬如,某些bbs个人秀上频频展示的意图征友的美女(当然不是指全部),我们通常会说“不错,挺好看的”,这就够了,偏偏有人仅仅看过图片就说开了:“我觉得她很低调”“我觉得她太清纯了”“她很脱俗”,及至美女爽快的给自己插上了“草标”,说她要找年薪多少以上,经济条件如何如何的男士,她喜欢如何小资的生活。他们仍然说,“她太脱俗了,此女只应天上有”,把人类从古到今表达美好向往的词汇都用上——并非不允许表达一些天真的向往,但是把向往和现实混为一谈,实在是太幽默了。 我记得不止一个男士说道,我要找个美女,哪怕是村姑,我也愿意;只要是美女,别的我不计较。我说为什么呢?答曰:外表美才会心灵美;或曰:带出去有面子;或曰:看美女长寿;或曰:为后代着想,遗传嘛!“外表美才会心灵美”——我已经说了,这种男人对女人乃至整个人类的鉴别智商停留在童年;“带出去有面子”——如果你的朋友比较有品位,一个外表漂亮腹中草莽的女人不会令你太有面子的。当然了,如果不仅漂亮,还有诸多优点,那确实有面子;“看美女长寿”——皇帝看的美女不比你少吧?“遗传”——到底遗传给孩子漂亮的外形(这个遗传还不是百分百的)重要,还是给他聪慧的头脑,健全的品格,良好的性情,和睦的文化氛围重要呢?——所以说,事实上是,那些男人担心别人认为自己荷尔蒙分泌过盛导致大脑部分功能失调,找了如上拙劣的借口。他们会为自己的未来埋单。 我不抨击美女。美女也有美女的苦衷,她们面临着更多的诱惑,要平静的做自己,更艰难一些。我对于才貌品齐备的美女格外欣赏。我也不抨击男人们喜欢美女,崇拜美女,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会喜欢美女,但至少我会保留我的智商。除了美色和欲望,我们还应该有作为人类的更多一些的需求,不是吗?可是满世界的,女人要钱,男人要色,没钱的男人抱怨女人虚荣势利,没色的女人抱怨男人肤浅庸俗,有多少人踏踏实实的追求美色和欲望之外的东西呢? 动物求偶规律 动物求偶的时候,除了靠气味,雄性动物会看雌性的皮毛身姿好看与否,雌性会看雄性的外形和领地,满意,即可交配。说到底,人类也是一种动物,所以求偶的时候,男人只关心女人的身材脸蛋,女人只关心男人的车房钞票,这样的人比比皆是,这是纯粹动物性的体现,也切合自然规律,虽然不免让人悲哀。 经常看到有人问起,自己手头有几个人选,参谋参谋选哪个比较好,于是分别说明身高,漂亮程度,学历,工资,家里有无父母需要赡养,是否有丰厚的陪嫁;或者,家境出身,身高,工资,是否有车房,父母有多少积蓄。更有甚者分列表格,一项一项打分,看哪位“候选人”分数高,那种架势,俨然去农贸市场买猪肉。很遗憾,什么都考虑到了,连老人们的财产都“帮忙”考虑好了,唯独没有爱情的容身之处。 80后之所以成为一个流行的贬义词,是因为总体来讲,80后寄生虫比较多,自私自利、责任感差。中国的父母们,有很多不会教育孩子,尤其计划生育以后,家里只有一个孩子,于是拼命的宠着惯着,小到洗袜子内裤,大到找工作结婚,全权代理,过度的溺爱带给他们的是人格的残疾。他们很少用自己的大脑思考问题,也不认为有这种必要,他们认为别人都有为他服务的义务,他们理应不劳而获,衣食富足,他们对物质有着无限的依赖。 对物质的欲望不断膨胀的时候,对爱情的欲望就大福缩水了。男人和女人之间沦落成了纯粹的利益和交配关系。而爱情,在很多时候,仅仅被视为一种可有可无的缀饰,“买椟还珠”者一批又一批,络绎不绝。城市的上空升腾着一股浮躁的味道,一股精神腐烂的味道。 我只是在想,人除了有作为动物的属性之外,能不能有一些作为人本身应该有的属性呢?行使各种交易的时候,能不能别披着爱情的外衣? 男人对于女人的品位 要了解一个男人的眼光和品位,并不在于他的服饰打扮、出入何等场所,而在于他珍爱什么样的女人,娶什么样的女人为妻(我们暂且善良的设定,大家都意欲娶自己珍爱的女人为妻)。 许多人说,我要找又漂亮又蠢笨的女人,好骗,省心,不会卷走我的钱财。我想说,不管这个女人漂亮与否,蠢,绝对是种灾难。你容易骗到她,别人也容易骗到她。她们缺少分辨力,她们的大脑不足以思考和承受太多东西。一个聪慧的爱你的女人,才是你的无价之宝。你不用说你爱她,不用每天费尽心机的搞形式上的浪漫,她便知道你爱她;她不会上别人的当,不会被别的男人骗走;她懂得自己该做什么,如何维系婚姻和感情,如何权衡轻重,如何安排生活。至于卷钱财的女人,那不叫聪慧的女人,叫可怕的女人。当然了,如果你的婚姻感情是建立“骗取”基础上的,那么确实不该去找聪慧的女人,因为你根本骗不到她。 经常听见有人评价某些名人的妻子:“她一点都不漂亮,怎么配得上他!”“太可惜了,他真没艳福,美女多的是阿,娶了姿色平平的!”——千万不要用自己的品位和审美来评判别人,我十分相信,成功男人背后一定有个聪慧贤良的女人,她身上一定有诸多比美貌更迷人的地方。 表面上,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实质上,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活法,一千种滋味。有时候设想,倘若我是个男人,我想娶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温良,宽和,灵秀,明理,自信,孝义,这几点是很重要的特质。温柔纯良,心态平适;不岌岌于功利,不太世故庸俗,不用鞭子抽着我去挣钱,不把金钱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有那么点儿灵慧,气质如兰,这才是一种绵长的女人味,会在岁月里缓缓沉积,让你和你们的孩子受益一生。而所谓的坦胸露乳的性感“女人味”,与之远不在一个层次。 符合这些要求的女人应当是精品了,难以遇到——那么但愿我的朋友们能遇到并抓住这样的女人:相貌看着舒适——人人都有审美的需求嘛;有一点童心,有一点可爱——她们通常比较善良亲切,富有感染力;会烧几道好菜,会打扮自己,会把家里收拾得整洁而有格调——我不认为做家务做饭必须由女人承担,但是以“不会”为借口一味依赖对方的女人,是十分自私的;有基本的知识储备,不至于除了化妆品衣服之外一窍不通——太肤浅的人容易让人厌倦,失去交流的欲望,如果你有精神交流的需要的话;有人情味,不自私,懂得相夫教子,孝敬老人——这些都是难得的修养和品质。 谨祝我们在这样的年代里,长存一份内心的宁静,找到幸福栖居的地方。

5/17/2007

《艺术人生》访谈:陈晓旭生前最后一次上节目

http://ent.sina.com.cn/s/m/2007-05-17/15571557802.html   新浪娱乐讯 今年2月底,身家上亿的“林妹妹”陈晓旭携夫遁入空门的消息,曾一度引起传媒广泛关注。当时,曾有媒体指陈晓旭系因身患晚期乳腺癌而最终作出此决定。今日凌晨新浪娱乐得到消息陈晓旭于13日在深圳因乳腺癌病故。以下为《艺术人生》访谈陈晓旭,是其生前最后一次上节目。   “《红楼梦》二十年再聚首”有众多的嘉宾,选择谁为主,谁为辅呢?都是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艺术人生》栏目将人生故事的摸底采访拓展到更多的剧组成员,经过对十几位剧组成员的采访,达成了共识:观众最为关注的人物命运自然是“宝黛钗凤”,前期的采访重点,于是就放在了对“宝黛钗凤”扮演人物故事的“挖掘”上。通过展现演员人物20年的人生横断面,让观众感知他们的人生沧桑感,放弃评说,留出了充分的想象和回味空间。   朱军:今天见到当年红楼梦剧组所有的演员,我有一个特别惊讶的地方,就是各位的形象,竟然都如此的美丽,能给讲讲秘诀吗?我们应该是差不多同龄人,我40岁了,64年的。你们都是怎样保持自己的形象的?   陈晓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心态的快乐,心情。   朱军:心情好应该是有动力有来源的,怎么样能保持自己心灵好呢?   陈晓旭:应该是知足吧,如果当然一个比较安定的生活还有一个能够有意义的事业,这是一个快乐的源泉,但是对很多人来说,可能拥有了很多财富和权利,如果不懂得知足的话可能也不快乐。我以前不懂得这个道理,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觉得实际上快乐不是外面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心态的一种平和和满足,懂得感恩。   朱军:说得非常好。现在人们见到你的时候有两种介绍的方法,一种说这是董事长陈晓旭女士,这是董事长陈晓旭、曾经林黛玉的扮演者,你更喜欢哪个。   陈晓旭:都喜欢,我觉得都很好。   朱军:如果非要让你选择一个的话你选哪个,必须让你选择。   陈晓旭:我还是喜欢说是林黛玉。   朱军:为什么?   陈晓旭:因为我不太喜欢别人称呼我的职称,因为我觉得给我最美好的印象和最美好的回忆就是红楼梦的林黛玉。红楼梦的那段经历,所以当他们提起林黛玉的时候,就能勾起我最美好的回忆。   朱军:既然那段生活给你留下那么强的印记,留下那么美好的回忆,为什么在拍完这部戏之后,就逐步的选择了另外的道路,   陈晓旭:这个道路,我觉得是一种命运的安排,不是自己寻找的。因为我是从一个非常小的城市,然后来到北京。红楼梦让我认识到一个精彩的人生。我演了红楼梦之后,还是想继续做演艺事业,但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是因为我演得太好了,还是太不好了,反正,后来没有很合适的戏找我。   朱军:有多少时间闲下来,两年,三年。   陈晓旭:演完林黛玉之后就演了《家春秋》的梅表姐,从那之后,一直到我重新找到自己新的事业,这之间有三年吧。   朱军:有三年时间无事可做,这段时间失落吗?   陈晓旭:应该说是很迷茫吧,因为失落是你曾经感觉自己是很高的一个,又掉下来了,那才叫失落。我没有感觉自己曾经很高,所以说只是迷茫,对自己将来的路,不知道、也看不到一个目标。   朱军:红楼梦播出以后,应该有很多人在追捧你,怎么没有感觉到自己很高呢?在闲的这几年很少出门,也很少感觉外面的世界。   陈晓旭:可能是性格的原因吧,因为我觉得你说的那种追捧,比如说有人喜欢请我吃饭,或者有人愿意跟我交往,这写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我觉得最重要的有意义的是你要有一个你喜欢的事情做,其他的那些追捧,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不会引起我感觉到自己很充实,所以因为这些迷茫都是不能做有价值的自己。   朱军:这两年当中一定思考了很多事情?   陈晓旭:想的很多。   朱军:都想了些什么?   陈晓旭:胡思乱想。,有的时候想,我觉得一个人在迷茫的时候,通常是感觉智慧不够,如果一个人能够清楚的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那就不会迷茫。总会找一份非常平凡或者不平凡的事去做。那时候流行出国,就想会不会出国会好一些。   朱军:你想过吗?   陈晓旭:我想过,也实践过。   朱军:去哪?   陈晓旭:我想去美国,后来被拒签了,后来我去德国,然后转签。实际上是非常愚蠢的选择。   朱军:为什么?   陈晓旭:是不认识自己的选择,因为假设别人出国合适,对我未必合适,因为我的英文外语不是特别好,我所有的传统观念,并不适应到国外去发展,从性格到我自己的意识都不适合到国外发展,就是在迷茫当中做出的一些错误的选择,但是及时的纠正了。很短暂,等于出国旅游了一遍,然后回来,很快,三个月。   朱军:转了一圈回来之后,下定决心,改变一下自己的人生道路。在问卷当中,我觉得有一句话陈晓旭写得特别好,到哪去了。红楼梦带给你事业有的是。他给我打开一扇窗,又关闭上面一扇窗,我无法进入,只好从新开辟一条路,却意外的发现,那通向更美丽的远方。刚才我们已经谈打开一扇窗关上一扇窗,这样一个状态或者这样一个话题。你最初决定走上另外一条路的时候,那可是一条你完全陌生的道路,你有什么样的勇气就会觉得它一定通向美丽的远方呢?   陈晓旭:没有什么预测,因为那个时候为了生存。那个时候,当命运这么安排的时候,你必须要做出一个选择,而且有的时候是一种偶然,并不是可以预计的,或者别人帮你安排的。当时我想,红楼梦让我看到一个非常精彩的大千世界,又把这个门关上,我不能在演艺世界有更多的发展,我不想放弃这个事业,所以我只好走另外一条路,我走这条路的时候需要勇气,不知道远方的风景是什么样的,是险恶还是美丽,所以我说是意外的发现。   朱军:我觉得你的选择,无论是幸运也罢,无可奈何也罢,总而言之,到目前为止,还是非常成功的,所以我们还是要祝贺你。我们说幸福不是表象的成功就可以带给你的,我现在就想问你,现在的时候或者是工作状态中,你现在整个人的身心感到幸福吗?   陈晓旭:对我感到非常幸福。   朱军:源自你事业带给你的自信?!   陈晓旭:最初是我的事业很顺利,有能力孝敬我的父母,我可以给他们创造一个很舒适的晚年。最最重要的是,我真的能够满足我爸爸妈妈他们的心愿,我愿意让他们为我感觉到很欣慰。   朱军:愿意让他们为你感到骄傲。   陈晓旭:骄傲谈不上,就是欣慰吧。   陈晓旭:最初是这样的一种幸福。随着年龄的增长,实际上最幸福的是我在做的这件事呢,不光是对我一个人有利的,还可以有利于很多人,或者说有利于社会。就是说你做的事情,如果能够是一个真正有作为的事情,这样就幸福。   朱军:我觉得红楼梦剧组的女演员有一个共性,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大多都有过离异的历史,或者叫经历,你也是这样,你怎么看待它。你觉得是偶然吗?   陈晓旭:其实我觉得婚姻应该是非常严肃的,因为一个家庭对一个社会来讲,就是一个元素,尤其是有了子女的家庭,即使是两个人的性格,如果是不合的话,也应该尽量的不要离异,因为这个对孩子是非常不好的,而且等于培养了一个心态异性这样的孩子推向社会,将来他会很有害。我觉得自己是因为很年轻,当时年纪很小,就有了,当时我们就登记了,就是结婚注册,但是没有真正的分开,就是没有真正的在一起生活。拍完红楼梦之后,真的有了家庭的生活,发现很多的东西是大家以前没有发现而不能适应的,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性格,最重要的是我自己那个时候的性格,就像刚才剧组很多很多伙伴们说的,棱角太多吧,不能够包容别人,因为这个原因吧。   朱军:在这个剧组当中,那么多的美女,大多都有过离异的这种经历,是不是那个时候你们在身上附加了很多幻想的成分,或者幻想的色彩,有这个原因吗?   陈晓旭:我想我不是,因为我他们认识的就是一个生活当中的陈晓旭,但是那个时候我就是跟林黛玉差不多,实际上我演林黛玉的时候我的性格很像林黛玉。   朱军:你现在也挺像的。   陈晓旭:我现在?   朱军:现在你这个起码说话的这种状态,感觉,也许是因为我们看红楼梦电视剧看多了,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就是这样。   陈晓旭:内心现在有变化了。   朱军:怎么变的呢?人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个性格是很难改变的一种东西。   陈晓旭:对,应该是这样,但是我觉得一个人一辈子,性格都不肯改变,固守这种性格,实际上也是一种愚蠢。你的性格是不是就这么完美了,当我意识到我的性格有很多缺欠的时候,并不能给别人带来快乐,然后很难相处,我觉得应该有勇气去改变,这种改变是来自于读圣贤的经典,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有很多经典的著作,会教你怎么做人,这个标准,虽然我们不能达到,但是你要不断的去追求。   朱军:可是我们知道林黛玉这个角色也是作者诗化的理想的人物,作者心里诗化理想的人物,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挺难遇到的,她真是一个缥缥缈缈的人物。   陈晓旭:不难遇到,我觉得我以前就是这样的人,差不多吧。   朱军:你觉得真的是这样吗?   陈晓旭:有很多的地方都想象,否则王导(王扶林导演)也不会选我演林黛玉。   朱军:这个调查表当中,还有一个说得非常好:人生的最大的遗憾,如果将人生的各种经历视为宝贵的财富的话,我觉得我所有的经历,痛苦太少,以至于幸福来临的时候,忘了心存感激。现在如果让你真的面临某种困难或者叫灾难的时候,你有多大的定力或者有多少心理准备去面对这一切。   陈晓旭:我不并不是祈求灾难来临,如果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遇到更多的挫折,会让他更早的认识人生的真谛,让他更早的知道自己如何待人,如何懂得感恩,否则就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感悟这种事,所以我自己就是用了很长的时间才体味到这一点的,但是现在不需要有更大的困难来临了,因为我已经明白这一点了,我觉得我不是在这祈求灾难。   朱军:我也不是咒。   陈晓旭:我觉得我有70%的能力去应对。   朱军:如果让你给自己的未来描绘一副蓝图的话,你觉得你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陈晓旭:我希望自己能够在工作的之余有更多的时间,陪陪我的爸爸妈妈,然后我希望做一个有能力,当别人许多我帮助的时候,我有能力去帮助他,我能够让我的心坦诚平静的面对别人,我希望别人也这样面对我,我希望这个社会世界能够更美好。

3/3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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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2007

[转载]牵手比做爱重要

FROM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llyqueen/3/1239817141/20040715184419/ 2004-07-15 18:44:19 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她与男友交往了一年,只牵过手,还没接过吻。我问她现在是西元几年,她告诉我是2004年。她不是处女,她交过男朋友,但是她愿意和一个男人牵了一年的手,还不急着接吻。 有一个朋友写了一篇文章说男人在过马路的时候、在party的时候、在看鬼片的时候会牵着她的手,并告诉她牵不牵手,很重要。 我想起了谈恋爱的过程里,许多真正让我心动的每一刻,都是与牵手相关。与初恋男人第一次牵手,我害羞的一直低着头,紧张的直冒手汗,那一刻彷佛正式宣告了:「我们在一起!」我的心脏差一点因为剧烈的跳动而兴奋窒息。 我喜欢我爱的男人,走在路上时,他步伐比较大在我的前头,仍然记得把手往后伸,手心向上,暗示着我赶快向前抓住他的手。那种感觉,深刻的窝心。 我也喜欢和朋友一同吃饭时,我的男人在餐桌下握住我的手,我们甚至不用看着对方的眼神,也可以透过手心的温度感受到他紧紧的陪伴着我。 骑车时候,他会空出他的左手捉住我的左手,开车的时候,他会伸出他的右手握着我的左手。我喜欢男人大大的手掌、修长的手指、厚实的掌心,让我感受到他的力量,安心的停靠在他的手里。 每到了冬天,男人的手是我的专属暖炉,不管有多冷,即使是零下10度,我都可以向他取暖。男人手心的温度总是暖的刚刚好,妳只能习惯他的温度,别的男人就算有一样的体温,妳还是习惯那一种「他的温度」。 当我们长大了,成熟了,谈恋爱的速度变的快一些了,牵手的重要性或许小到微不足道,你可以觉得很容易,也可以觉得它不代表什么。我们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不再只是由牵手开始,我们可能因为吻了一个男人所以开始了恋情,可能和一个男人做爱,才开始爱上他,更可能什么都做过了,却一点也不爱他。 我想起许多男人,他们或许愿意和一个女人亲密的接吻上床,宛如热恋中的情侣一样,但是他们吝于在公开的场合牵起她的手。 我们开始习惯于复杂的情感关系,深层的肉体关系,但是我们却忽略了最简单的牵手关系。或许我们不是忽略,我们只是不愿意重视。 我想,牵手一定是最简单,也是最难的肉体关系。 我们可以很容易的牵到任何一个人的手,我们很难和任何一个人做爱。 相反的,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和任何一个人做爱,我们却很难简单大方的牵着他的手。 我们常学着保护自己,连带的连任何的付出都受到保护。我们思考复杂的问题,相对的我们忽略了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常常有时候,我走在路上会被牵着手的老夫妻所感动,有多少人年老了,走不动了,还有人会牵着你的手陪你慢慢走吗?我指的是陪伴你一生的「好牵手」。在你年老色衰、病痛缠身、举步维艰的时候,他还会陪在你身旁给你永远的力量。于是我微笑着看着那些老夫老妻,我总是忍不住泪湿眼眶。 以前有一阵子,我很喜欢「简单爱」这首歌:「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能不能够简简单单没有伤害。」年轻的时候其实这是很容易的事情。但现在往往不放开造成伤害,或自以为简单却放不开。 我总是自傲的以为可以简单的爱一个人,但是最后才发现,感情不只是单纯想像的那样简单,也不是我爱你你就会爱我那么容易,我们还要面对许多的挑战、时空的折磨,与人性的无奈。 有的人跟我说,做爱比牵手疏离。我不懂,明明是做爱比较亲密不是吗?我们分类感情的先后顺序不就是:牵手、拥抱、接吻、坦诚相见、做爱,这样的顺序,不对吗?那么做爱的感情应该比牵手深,不是吗? 不是的。 真的不是的。 有的人先做爱了,才牵手,也有的人先接吻了,才牵手。如果最后真的能相爱,那么顺序当然不是重点。但是愿意在私下与你做爱的人,很多却不愿意公开与妳牵手。 而让我觉得窝心甜蜜的,不是男人与我做爱,而是他愿意紧紧的,紧紧的牵着我的手,不管是在路上、在车上、还是在床上。让我感觉他的真心透过手心传递到我的心底,那一刻,才是最幸福、最温暖的感动。 如果爱情真的可以那么简单, 那么,牵手绝对比做爱还要重要。

10/05/2006

金庸:《笑傲江湖》后记

  聪明才智之士,勇武有力之人,极大多数是积极进取的。道德标准把他们划分为两类:努力目标是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是好人;只着眼于自己的权力名位、物质欲望,而损害旁人的,是坏人。好人或坏人的大小,以其嘉惠或损害的人数和程度而定。政治上大多数时期中是坏人当权,于是不断有人想取而代之;有人想进行改革;另有一种人对改革不存希望,也不想和当权派同流合污,他们的抉择是退出斗争漩涡,独善其身。所以一向有当权派、造反派、改革派,以及隐士。中国的传统观念,是鼓励人“学而优则仕”,学孔子那样“知其不可而为之”,但对隐士也有极高的评价,认为他们清高。隐士对社会并无积极贡献,然而他们的行为和争权夺利之徒截然不同,提供了另一种范例。中国人在道德上对人要求很宽,只消不是损害旁人,就算是好人了。《论语》记载了许多隐者,晨门、楚狂接舆、长沮、桀溺、荷丈人、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等等,孔子对他们都很尊敬,虽然,并不同意他们的作风。

  孔子对隐者分为三类:像伯夷、叔齐那样,不放弃自己意志,不牺牲自己尊严

  (“不降其志,不辱其身”);

  像柳下惠、少连那样,意志和尊严有所牺牲,但言行合情合理

  (“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

  像虞仲、夷逸那样,则是逃世隐居,放肆直言,不做坏事,不参与政治

  (“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

  孔子对他们评价都很好,显然认为隐者也有积极的一面。

  参与政治活动,意志和尊严不得不有所舍弃,那是无可奈何的。柳下惠做法官,曾被三次罢官,人家劝他出国。柳下惠坚持正义,回答说:“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论语》)。

  关键是在“事人”。为了大众利益而从政,非事人不可;坚持原则而为公众服务,不以功名富贵为念,虽然不得不听从上级命令,但也可以说是“隐士”——至于一般意义的隐士,基本要求是求个性的解放自由而不必事人。我写武侠小说是想写人性,就像大多数小说一样。这部小说通过书中一些人物,企图刻划中国三千多年来政治生活中的若干普遍现象。影射性的小说并无多大意义,政治情况很快就会改变,只有刻划人性,才有较长期的价值。不顾一切的夺取权力,是古今中外政治生活的基本情况,过去几千年是这样,今后几千年恐怕仍会是这样。任我行、东方不败、岳不群、左冷禅这些人,在我设想时主要不是武林高手,而是政治人物。林平之、向问天、方证大师、冲虑道人、定闲师太、莫大先生、余沧海等人也是政治人物。这种形形色色的人物,每一个朝代中都有,大概在别的国家中也都有。“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口号,在六十年代时就写在书中了。任我行因掌握大权而腐化,那是人性的普遍现象。这些都不是书成后的增添或改作。

  《笑傲江湖》在《明报》连载之时,西贡的中文报、越文报和法文报有二十一家同时连载。南越国会中辩论之时,常有议员指责对方是“岳不群”(伪君子)或“左冷禅”(企图建立霸权者)。

  大概由于当时南越政局动荡,一般人对政治斗争特别感到兴趣。令狐冲是天生的“隐士”,对权力没有兴趣。盈盈也是“隐士”,她对江湖豪士有生杀大权,却宁可在洛阳隐居陋巷,琴箫自娱。她生命中只重视个人的自由,个性的舒展。惟一重要的只是爱情。这个姑娘非常怕羞腼腆,但在爱情中,她是主动者。令狐冲当情意紧缠在岳灵珊身上之时,是不得自由的。只有到了青纱帐外的大路上,他和盈盈同处大车之中,对岳灵珊的痴情终于消失了,他才得到心灵上的解脱。本书结束时,盈盈伸手扣住令狐冲的手腕,叹道:“想不到我任盈盈竟也终身和一只大马猴锁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盈盈的爱情得到圆满,她是心满意足的,令狐冲的自由却又被锁住了。或许,只有在仪琳的片面爱情之中,他的个性才极少受到拘束。人生在世,充分圆满的自由根本是不能的。解脱一切欲望而得以大彻大悟,不是常人之所能。那些热衷于权力的人,受到心中权力欲的驱策,身不由己,去做许许多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其实都是很可怜的。

  在中国的传统艺术中,不论诗词、散文、戏曲、绘画,追求个性解放向来是最突出的主题。时代越动乱,人民生活越痛苦,这主题越是突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要退隐也不是容易的事。刘正风追求艺术上的自由,重视莫逆于心的友谊,想金盆洗手;梅庄四友盼望在孤山隐姓埋名,享受琴棋书画的乐趣;他们都无法做到,卒以身殉,因为权力斗争不容许。对于郭靖那样舍身赴难,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大侠,在道德上当有更大的肯定。令狐冲不是大侠,是陶潜那样追求自由和个性解放的隐士。风清扬是心灰意懒、惭愧懊丧而退隐。令狐冲却是天生的不受羁勒。在黑木崖上,不论是杨莲亭或任我行掌握大权,旁人随便笑一笑都会引来杀身之祸,傲慢更加不可。“笑傲江湖”的自由自在,是令狐冲这类人物所追求的目标。因为想写的是一些普遍性格,是生活中的常见现象,所以本书没有历史背景,这表示,类似的情景可以发生在任何朝代。

                         一九八○·五·

6/14/2006

(失明前)我想記得的47件事情 -- 李格弟(夏宇)

 我想記得夏日午後的暴雨/雨的形狀
我想記得黃昏的光/光裡的灰塵在飛揚
我想記得愛人如何親吻如何擁抱
我想記得你煩燥不耐的模樣

我會想念10歲時我看到的那隻象/象的死亡
我會想念卡夫卡/照片裡他那麼倔強
我會想念所有讀過的書認得的字
我會記得時間像旋轉木馬消失

對半切開的奇異的奇異果以及
一個蘋果吃到最後剩下的蘋果核
一條發光的公路兩邊都是梧桐樹
地圖上打過記號的城市
和一顆淚般清澈的湖
睡覺以前瞥見的那隻蟑螂以及
早上睜開眼睛就看到的那張蜘蛛網
我七歲時的照片
第一次迷路穿的鞋
還有到底是誰隨手關掉整座星空
讓我流下眼淚

蜻蜓/蜻蜓飛行的速度
狂風捲起沙揚起霧
一張空白的畫布
我看見過被地震搖晃的屋子
在一個非常美好的晴日
旅行紀念品掉下來/引起驚呼
一顆螺絲釘如何慢慢鬆動/然後出現一個洞
我不討厭沙灘而且我看過
有一個人在沙灘上大聲咳嗽
檸檬/霓虹/果凍
光腳穿過一堆爛泥的時候
滑翔機/嬰兒床
我懷疑我也看過一對翅膀
一頂帽子被一個複雜的腦袋戴過的形狀
我的手握緊的一張車票
上面有四個字叫做目的地讓我微笑
我親眼見過那四個字的樣子
像黑色雕花欄干
圈住一個黃昏的露台
有一個男人在下面示愛......

我必須全部記得
因為我害怕有一天有人會大聲地質問我
對著我看不見的雙眼
我會輕輕地說
我看不見,但是我全部記得

5/25/2006

桔梗花

mahooo (只写童话,不写绪言!)@TaleDream 故乡的桔梗花开在童年的山坡上 淡淡的香弥散在七月的阳光里 杯状的花里盛满了什么样的琼浆 使放羊的孩子在你身旁沉沉睡去 一朵白云飘过来给他遮住了太阳 一阵山风吹过来轻拂着他的脸膛 山雀儿不再吵闹,石头上理着翅膀 蚂蚁偷偷爬过来,偷吃了他的干粮 他的雨布垫在地上,皮鞭枕在头下 他的羊群已经走远,在另一道山冈 而桔梗花仍开在童年的山坡上 蓝色的裙子舞在七月的阳光里 她瞥一眼身畔的他熟睡的脸膛 忽而垂下头露出白皙的颈子 无语 Sun Jun 2 13:30:51 2002

4/24/2006

枯树赋(庾信)

殷仲文风流儒雅,海内知名;世异时移,出为东阳太守;常忽忽不乐,顾庭槐而叹曰:此树婆娑,生意尽矣。 至如白鹿贞松,青牛文梓;根抵盘魄,山崖表里。桂何事而销亡,桐何为而半死? 昔之三河徙植,九畹移根;开花建始之殿,落实睢阳之园。声含嶰谷,曲抱《云门》;将雏集凤,比翼巢鸳。临风亭而唳鹤,对月峡而吟猿。 乃有拳曲拥肿,盘坳反覆;熊彪顾盼,鱼龙起伏;节竖山连,文横水蹙。匠石惊视,公输眩目。雕镌始就,剞劂仍加;平鳞铲甲,落角摧牙;重重碎锦,片片真花;纷披草树,散乱烟霞。 若夫松子古度平仲君迁,森梢百顷,搓枿千年。秦则大夫受职,汉则将军坐焉。莫不苔埋菌压,鸟剥虫穿;或低垂于霜露,或撼顿于风烟。东海有白木之庙,西河有枯桑之社,北陆以杨叶为关,南陵以梅根作冶。小山则丛桂留人,扶风则长松系马。岂独城临细柳之上,塞落桃林之下。 若乃山河阻绝,飘零离别;拔本垂泪,伤根沥血。火入空心,膏流断节。横洞口而敧卧,顿山腰而半折,文斜者百围冰碎,理正者干寻瓦裂。载瘿衔瘤,藏穿抱穴,木魅睒睗,山精妖孽。 况复风云不感,羁旅无归;未能采葛,还成食薇;沉沦穷巷,芜没荆扉,既伤摇落,弥嗟变衰。《淮南子》云“木叶落,长年悲”,斯之谓矣。 乃歌曰:建章三月火,黄河万里槎;若非金谷满园树,即是河阳一县花。 桓大司马闻而叹曰:昔年种柳,依依汉南;今看摇落,凄枪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4/21/2006

[转载]《笨丫头纪事》整理版 ^_^

From http://www.newsmth.net/bbscon.php?bid=63&id=504662 so lovely...浑然天成的可爱:D 发信人: inspired (青青子衿), 信区: Joke 标 题: 《笨丫头纪事》整理版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Apr 21 14:46:04 2006), 站内 前后发文时间有点长且杂乱无章,有一些网友问我前面几回在哪,我也搜不到……汗……遂发个精简版的,删了一些,并排列了时间顺序,提供一点小小的方便,娱乐娱乐。近期不会发文了,呵呵。估计不再写《笨丫头纪事》了,因为我犯迷糊的时候明显减少了哈,也越来越懒了。看过的就不必看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混上了个“笨丫头”名号,并以“笨”“傻”和“丫头”为中心衍生开来,被朋友们呼来唤去。在学校的时候,好朋友老远看见我就招手大叫:“傻冒,干嘛去?”“傻瓜,我一个假期没看见你了唉,还傻得冒泡呢……”每每这时,周围的目光都齐刷刷的投射过来,大概大家都想知道什么模样的人能赚得这样的头衔。 小时候 我3、 4岁开始记事。4岁时候,每天都要从路东头到路西头来回的走。我走到路西头时看见天际在路东头,于是走到路东头;走到路东头发现天际在路西头,于是又走去路西头,懊恼得不行……那时我很想找到上天的路,想找仙女姐姐玩。我觉得远处的天和地是连着的。小小的我还搬着一把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小板凳,特别有毅力的吭哧吭哧的喘着气走啊走、走啊走,我想万一我踮着脚够不着上天的地方,这个板凳可以帮帮我。我妈为此说我4岁就会玩失踪游戏了。 邻居家养了一群鹅,我那时长得和它们一般高,可是它们总欺负我,一看见我就把我围在中间啄我的脸,虽然啄得不重,但是我很讨厌。看见鹅围过来了就跑呗,我偏不,我干脆一屁股坐地上,委屈的说你们不许啄我,我又没招惹你们!可是它们不干,我坐在那哇哇哭着不走,每次都是我妈赶走那群鹅然后把我抱回家,忧心仲仲的说:我的傻丫头啊,你没长脚啊,跟鹅较什么劲啊! 看别人游泳,觉得好简单啊,手和脚划拉几下人就浮起来了。我表现欲还特强,特地到一个无人区,非常“优雅”的做了几个泳前准备动作(当然是自创的),直接就跳下去了……幸亏远远的有大人看见,把我救起来,一边拍着我让我把满肚子的水吐出来,一边很痛心的说,孩子你咋啦,这么小能有什么想不开的事情啊。我不说话,我实在不好意思说我为什么会自己跳下去。 我小时候特好面子,特爱逞能,只要别人激将我,我准上当。有一天和几个小伙伴在一个小树林里玩,其中一个忽然说,子衿啊,据说你们老师特喜欢你说你特聪明,那你会不会爬树啊?我赶紧捋起袖子说当然会了。他说那你爬给我看看。我说爬就爬,谁怕谁啊。我费了半天劲,终于爬到了一棵小树上,为了显示还爬得挺高的。结果……我下不来了。我看着脚下直哆嗦。小伙伴说你下来吧,我们去别处玩,你果然很行啊!我不好意思说我不敢下去了,遂装作很神气的样子说道:你们先去吧,树上好凉爽啊,我先乘乘凉……于是我抱着树站了好几个小时,直到邻家大姐姐经过我才哇啦哇啦哭着叫她抱我下来。 上幼儿园时,我常常会错老师的意思,比如把下课理解为放学,一个人背着书包溜回家了。有次上课老师站在我旁边,指着我的作业本说:子衿小朋友,你把这个空填一下吧。我乖乖的、认真的伸出小舌头,在空格处舔了一下,舔得还挺准,我满意的歪着头看着老师,等着她的夸奖。结果一向笑不露齿的老师哈哈大笑,我很是生气。 小学及中学 家里养过一只小花狗,特别顽皮。我常常边做作业边骚扰它。比如它正闭目养神呢,我突然出现在它面前瞪着它,它也警觉地瞪着我。然后我突然撒开脚丫子就跑,它就拼命的追赶,还要咬我的裤脚。我害怕了,先跳到凳子上,不够高,我又爬到床上,还是很险,它不停的冲我嚷嚷,很愤怒的样子,我特没安全感。最后爬到了柜子上,和它对峙。我一直不敢下来,蹲在柜子上跟它求饶。我妈进屋看见我满脸灰尘像个出土文物似的拿着一根笔蹲那么高,眼睛还瞪得大大的,气不打一处来:你说你都这么大个人了,妹妹在家跟妹妹打架,妹妹不在家就跟狗打架,你你你……没过几天我妈就把那条狗送人了。 我常常忘记有作业,被老师点名用教鞭打手心。可我总是不长记性,总不记得要做作业,于是老师一看见我就头大。那时候我特别瘦小,每次一刮风,我就像没长脚一样被刮得到处跑,有几次要不是抱住了岸边的树,我就被刮到小河里去了。所以只要是刮大风的天气,我必然要战战兢兢的走随时有东西可以抱的地方,省得刮得我满地跑。记得有一次一个大妈看着我乐得不行:这孩子倒着走路呢,半天了怎么还在这,来来回回的转悠啥呢……我从小就怕大风天,到北京来了见识了真正的大风,仍然很怕,虽然现在的体重已经不担心被吹得满地跑影响交通和市容了。 我在小学的时候是大队长,校长让我去升旗.我举着比我高出很多很多的旗杆,晃晃悠悠的上了升旗台。正打算把旗杆盘上去的时候,突然起了一阵风,于是红旗一飘,把我整个人裹在里面了,连头和脚都看不到,全校师生叹为观止,校长和一个老师急忙过来帮我把缠在身上的红旗解下来,勒得我都说不出话来了。从那以后,他们再也不叫我去升旗了。 话说中学的时候一看见那个学生会主席,小心就扑通扑通的跳。然后我也终于混上了副主席的位置,于是常常跟他一起值班。有一天,他来来回回盯着我看了好长时间,我很不好意思,满脸涨红。末了,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子衿,我敢肯定,你这童装穿反了! 初中我坐在教室后排,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正上自习呢,突然听见“咣当”一声巨响,大家齐刷刷的不由分说把目光移向我。半晌,只见我慢吞吞的从摔倒的课桌椅之中探出一颗脑袋,满脸疑惑的慢吞吞的扶起椅子,再慢吞吞的扶起课桌,待坐了好一会后脸上的表情才开始变化,龇牙咧嘴的说“摔死我了”。同学们都若无其事的回过头去看书。他们对我规规矩矩的坐着看书时突然连人带椅子带课桌摔倒的事情已习以为常,也懒得去纳闷了。 我太高兴的时候容易得意忘形,毫不顾忌形象。初中某天和邻家姐姐站在河边说话,说到特别好笑的地方,我笑得前仰后合,结果动作太夸张,没控制好幅度,一头栽进了河里。邻家姐姐看着我怔了一下,然后歇斯底里的笑。我愣愣的站在水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眼神还倍儿茫然。我栽下去的动作非常经典,居然翻了一个跟头,直直的立在水中。我挠着头纳闷我刚才还在岸上怎么瞬间就站在水里了…… 我高一的时候吃莲子,偏偏碰上一颗硬得跟石头一样的莲子。其实完全可以用门夹开或者用别的什么砸开,我偏偏要用牙咬开,我对它说,我就不信我咬不开!于是我因此磕掉了一颗牙,直到现在说话都偶尔有透风的感觉。我妈惦记我那颗牙齿很多年,现在每次打电话就说,女儿啊,啥时候把你那牙给补上啊,你回来妈帮你找地方补。不管找工作还是找男朋友,多少都要看外表的嘛!我每次都回绝:大局已定,补颗牙齿也不能扭转我现在的局面嘛,不补了,算了,寒碜去吧! 某天我心血来潮想练软笔书法。我闭门练习了一天。然后拿出一副我最满意的“佳作”,上书的是“千里江山”四字,顾不得擦满脸满手的墨迹,乐颠颠的拿去给爷爷鉴赏,因为爷爷的书法是非常好的。爷爷看了看,非常焦急的问道:你还给别人看了吗?我说没有啊。他说那我就放心了……我忿忿不平的顶住压力,把那幅字挂在我床头达3年之久,并发誓要是没人说好我就不摘。 寒假时小姑让我照看一下小表弟。那时小表弟特别小,才七八个月吧,长得贼可爱,小脸圆嘟嘟的,大眼睛忽闪忽闪水汪汪的,我每次看见他都喜欢得不行,又是亲又是捏的,弄得他一见我就不敢哭不敢笑,惶恐不已。小表弟躺在摇篮里,我一边看电视一边把热好的奶瓶塞给他,就忘了这事了。直到电视看完了我百无聊赖的看看他,吓我一跳:除了那双大眼睛仍一眨不眨的惊恐的看着我,他的小脸、小脖子全泡在牛奶里了。原来我把奶嘴塞在他脖子里了,根本没塞嘴里…… 大学及工作后 大一时有阵子特爱美,买了件白色的旗袍,长及脚踝的那种。可惜我没有生就穿旗袍的身材,只好拿着看啊看。后来下狠心拿到裁缝店把上面的领子改成了吊带,于是成了吊带长裙;可还是不行,我太矮了穿着不好看,于是又拿去改成了短裙;我又觉得腿粗了不敢穿,于是把裙摆剪了,改成了吊带。此事为宿舍姐妹们传为佳话。及至有天我帮一个姐妹接了她妈妈的电话,那个阿姨问我是谁,我告诉她了。她哈哈一乐说: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个把旗袍改成长裙,把长裙改成短裙,把短裙改成吊带的小姑娘吧?…… 我走路时总是不知不觉的踩鼓点。有天我正在学校走着,后面走来几个男生,很恶作剧的给我喊口号“121,121”,我果然顺着口号走了……于是他们又喊“左右左、左右左”还大声说“不对,走错了”,我又羞又气,都不会走路了,总是不由自主地顺着他们的口号走。于是我站住不动,等他们走远。那几个男生走了很多步还回头看看我,哈哈大笑。 有一阵狂学抛媚眼,心想以后要是喜欢哪个GG了用得上.我潜心研究了许久,自以为出师了,找个人实验一下.我鼓起勇气对一个GG抛媚眼,他很关切的看着我说:丫头,你是不是眼睛进沙子了?我说没有.他纳闷的说:那干吗眨个不停? 大二的时候,我想一个人去爬香山,其实香山我已经去过几次了,不过都是和同学去的。那天我清早出去,直到晚上才回来。于是舍友齐声问我咋样,枫叶红了吧。我非常羞愧的说我根本没看到香山,净倒车去了,我又迷路了,不知道到了哪里,于是疯狂的倒车,终于在今天赶回来了。这事一直在各宿舍传为奇谈,大家一致认为我魔怔了,这太不可思议了。就两趟车我居然折腾了一天。 宿舍的姐妹非要给我送个围脖作为生日礼物。因为每次我吃饭她们都能在衣服上和脸上找到我都吃什么了。一个GG刚认识我的时候,总跟我说,子衿你真文静,我总是想起你安安静静的样子,很淑女很温柔。过了两个月,他实在受不了了,大声说:笨丫头你有多动症啊,不好好走路,像个跳蚤;不好好吃饭,天上1/3地上1/3衣服上1/3;不好好说话,嗯嗯嗯的像个小孩;穿个T恤还是反的……你怎么嫁得出去啊! 说得我非常惭愧。 我对数字狂不敏感.在买手机的第一个月,我常常打电话问别人我的手机号是多少,我还做了备份。我也常常问我好朋友我家电话是多少,因为我不知道把备份放哪里了. 我常常忘记带手机,后来索性不记得带手机这件事情。这倒没关系,可有时候包都没带,甚至钱包都没带,就一个人晃悠晃悠的去公司上班。直到上车要买票才想起来。于是一整天又讨车费又讨饭费的在乞讨中过日子。 我看见同屋mm走在一群男生的前面,就不声不响的跟在她身后学着男生吹起了口哨。同屋mm遂扬起头颅,像个骄傲的小麻雀。我想她肯定以为是男生吹的,也不好意思回头,于是得意的继续吹。谁知她突然回头大声说:你真是好色成性啊,一看到周围这么多帅哥你就激动得浑身哆嗦还吹那吹不响的破口哨,我怎么教育你也不管用!……旁边那群男生纷纷鄙夷的看着我…… 同事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 “小仙女”,他们的意思是不具备某些大家通常具备的常识。比如办公室刚搬来一盆新花,我乐颠颠的跑过去刚要把鼻子凑上去闻闻,她说:那花有毒,别碰别闻。我连忙后退三步,同事们都笑,于是我知道上当了。我又凑过去,同事说:你把手放到花瓣上方,花瓣就自动合上了。我乖乖的把手探过去,眼睛一眨不眨的好奇的盯着花瓣,并且将手伸伸缩缩的反复试了好几次也不见动静,于是迷茫的抬起头来,同事们已经笑作一团了…… 我在厨房做饭,突然看见一只蟑螂在我眼皮底下爬过。我二话不说,操起菜刀就砍,它跑哪我就砍哪。可是那蟑螂也忒敏捷了,把我折腾得满屋子跑。同屋见我操着菜刀凶神恶煞的样子,又惊又怕的问我干吗。后来还是她很轻松的用脚把那蟑螂碾了,她说我让她长见识了,她这辈子没见过我这么新鲜的杀蟑方式。 最近很想减肥,于是央求同屋mm 教我游泳。跟随她到了游泳池,刚下水还行,不觉得冷,过了一会我就全身起鸡皮疙瘩了。我站在浅水区,扶着栏杆就是不肯松手,同屋mm过来拉我在水池里走,我两只手死死的拽着她。还很高兴的说,你看我们在水里跳国标呢!她说你小声点,全游泳池的人都看着你了……我不敢乱动,一会全身就起了鸡皮疙瘩,冻得上牙嗑着下牙。有个mm过来鼓励我,我还是笨手笨脚的不敢有什么动作。实在不行我就爬到岸上,那是刻骨铭心的冷。于是我下水又上岸,上岸又下水,不停折腾,还一个劲地对同屋mm喊我冻死了冻死了,最后围着游泳池一圈一圈的跑步,整个游泳池数我最热闹…… 话说有次我打算锁门出去,走时发现同屋mm没带钥匙。我想我这锁门了她不是不能进来了么,我得把钥匙留给她啊。于是我想到把钥匙留在隔壁水房的窗台上,那里极少有人注意的。于是我写了张条说你要进门的话,钥匙在哪里哪里,自己去拿好了。写毕,我将纸条工工整整地放在同屋mm的床头桌上最醒目的地方,认真地把门锁好,把钥匙放在隔壁窗台上,并特地用一个洗衣刷盖着,走了…… -- 喜欢安静温馨的成长 喜欢生命里单纯的盼望 喜欢返璞归真的岁月色彩 喜欢想象未知的人生驿站 我的空间: http://spaces.msn.com/members/qingqingzijin414/ ※ 修改:·inspired 于 Apr 21 14:51:14 修改本文·[FROM: 218.249.46.*]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218.249.46.*]

4/20/2006

[转载]为五年的热恋cheers^_^

每次看到这些文章,都忍不住用力祝福:)橘子说:爱——埋藏在心中,那只能算是一种心理活动,而能够用语言和行动让对方知道这些,就变成了一种幸福.......

From http://www.newsmth.net/bbscon.php?bid=73&id=866554
发信人: nettfrau (摇头晃脑胖猫咪), 信区: Love
标 题: 为五年的热恋cheers^_^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Apr 20 23:28:33 2006), 站内

亲爱的猪头,我知道你去刷刷拉。趁你不在,我赶紧把心里的感动积累下来,不过真好久没写东西了,呵呵。
掰开手指头算算,明天就是我们相恋五年拉,不知不觉,一起携手那么久了啊:)
从开始的羞涩的触电般的拉手到现在大方的揽腰而过,从一凝视就脸红到目不转睛十分钟也OK,从每次吃饭都矜持吃不饱到现在一吃就狼吞虎咽吃撑着,从一见同学就难为情躲开到现在亲热地叫双方父母爸爸妈妈,从分喝两杯水到同饮一杯水,从兴趣南辕北辙到现在志同道合,呵呵。
猪头,我们真的变了好多!
为什么呢,猪头,哦,是我们更加相爱了啊。
五年来,每一天都是热恋,每一秒你我心中都是相通的。五年来,我们几乎隔天就见面,不论刮风下雨,不论电闪雷鸣,不论我们之间距离有多远,路上有多么艰难,我的猪头,我们总是能克服困难,苦就是甜,甜更加甜。当你骑着单车在狂风里送我回去坐车的时候,当我艰难地为我们打伞的时候,当我们在暴雨里狂跑的时候,当我们一起在冬日的寒风里等车等了很久的时候,我们的心里,却始终充满了甜蜜,甜得我每次回想起来,都充满了满足和幸福感。
从你宿舍到清华西门,我闭上眼睛都可以走过去,清华就好像是我家,你陪我走过每一个角落。我熟悉园子里的一草一木,甜蜜,洒满了整个清华园。我依恋它,因为,这是你在的地方,我的心也会在这里。每当远远的听见脚步的声音,我就立刻能断定那是不是你,我知道你喜欢吃什么,玩什么,现在干什么。你知道我什么时候需要什么,什么时候心情如何。五年的时间其实不长,但是却远远缩短了你我心中的距离。
谁说爱情的保值期很短,谁又说热恋不会超过一年。这些,我都会笑着不加理会。因为我知道,这五年,我们真的爱得很疯狂。如果问,大学里我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会真实地回答,就是找到了你!茫茫人海中,我就那么一眼望中了你,满腔的柔情,只会给予你。
这五年来,我们一起经历成长,从我大一时的不懂事到大四的成熟,从你踏入研究生的自豪到临毕业的感伤,亲爱的,我永远忘不了,我沮丧的时候,你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安慰我,每逢节日的时候,你总是能给我惊喜,每次吃饭的时候,你总是把好的留给我,自己打扫战场,我生气的时候,你总是很温和得由我叫骂,五年来,从没有训过我。
如果说五年前,我们纯粹是恋人,那么五年后,我们变成了朋友,亲人和爱人的混合体。你伤心的时候,我也会感觉到痛。我快乐的时候,你的眉毛也开着花。你教我学习,我教你唱歌。日子就这样一辈子也不会厌烦。
看着你的脸,我永远都不会厌倦,我最喜欢注视着你的眼睛,那里面,有智慧,有灵光。你喜欢捏着我的鼻子,叫我小猪头。亲爱的,我们拉着手,走在一起的时候,就是天上乌云弥漫我们心里也会阳光灿烂。拉着你的手,就熟悉得似左手拉右手。我爱我的右手,就像我去爱我的左手那样。
五年来的每一天,总是充满激情不疲倦,回去晚的时候,当我一个人走在空荡的校园,我的心里也是唱着歌。我嘱咐你做的事情,你总是做的让我放心,让我满意。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都发短信互道晚安,带着幸福的心情迎接下一天。亲爱的,有你,明天总是更好的!
亲爱的,如果你现在正在快乐地刷刷,你有没有心里突然很幸福起来?那是因为我在想你,虽然两个小时前我们刚忍不住又见了面。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我曾经告诉你,从初中我就在做一个梦,梦里有个很温柔的男孩子在抚摸我的头发,可我永远都看不到他的脸。这个梦,一直很频繁,直到某一天,它才消失不见。我某天突然想起来,哦,原来我们见面的那一天,它就消失了,原来,那个男孩子就是你!
亲爱的,爱情,已经不是可以用我的语言形容的,它就深藏在我们的心里,生根,开花,结果。爱,需要互相的关爱,宽容,理解,我们正在做得更好。感谢上天眷顾,我们彼此遇到了对方。感谢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在心里,为对方留下完整的角落,可以回忆起一起走过的脚步。感谢我们如此相爱!
亲爱的,今晚,我肯定又会把你以前的短信再看一遍,一点点,慢慢删掉,然后把它记在我的心里。
十二点快到了,我似乎感觉到五年前,初见你的那份心情,那天,你神采飞扬,激动得向我走来,我抬起头,仰望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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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猫咪和丑丑狗相恋五年拉,wow~

丑丑狗最喜欢躺在草丛里晒太阳,四仰八叉,快活似神仙
毛茸茸的白肚皮下,露出一个小脑袋,哦,是胖猫咪躲在它怀里入睡
吧嗒吧嗒,胖猫咪的口水一滴滴得流在丑丑狗的肚皮上,^_^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59.65.29.*]

2/28/2006

当你爱的人不再爱你的时候

by michellejoy@smth.org 2004年2月

  你可曾爱着或者爱过一个这样的人,如果有,那看了这篇文章你一定会很有感触......
  
  献给所有得到过所爱却又失去所爱的人,给从未得到所爱的人,给因为仍旧爱着,于是选择自欺欺人的人。这,是一面镜子,勇敢面对,勇敢放弃,勇敢重新开始。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无论过去他是否爱过后来却忘了,又或者是否是从未爱过。当你无法成为他心里的那个人的时候,他的心便不会记得你。虽然他知道你深爱他,但他宁可选择装作是不知道。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请不要在你不开心,或者是遇到麻烦而彷徨的时候去打搅他。他那儿绝对不是你此刻应该的去处。也许他会在接到你的电话的时候,淡淡地安慰你几句,却也仅此而已。也许你会再想要一点什么,于是说:“我们见面吧。”而他肯定心有烦躁了。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你的爱,你的人,就会显得廉价许多。你占了下风,这是人的本性。他会说:“好,不过我现在有点事情。晚点的时候你再给我电话吧。或者我给你电话也可以。”而你这时千万不要当真,他只是找了个不是很高明的理由来搪塞你。请,不要真的去等,不要骗自己。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请不要与他讲你的琐事,也许此刻,你不过是希望让彼此更熟悉一些。只是,他却无暇更是没有兴趣去了解你,你的生活,你的过去,你的长处短处与他又何干?即使讲了。他也很快会忘记的,就如他忘记你的生日,你的地址,你的电话一样。没有爱,于是你注定挤不进他的生命。即使,你要的哪怕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角落。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请不要在他的面前流眼泪,不要在生病的时候告诉他。他无法给予你照顾和关心。至多是同情一下,而,请骄傲的你,不要放弃本来属于你的骄傲。虽然太多的人,在爱的面前丢失了太多。连站起来的勇气都没有。何来骄傲?只是,要记得,只有爱自己的人,才可以真正的去疼惜你。而不是,旁观的同情。怜悯。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你的爱便是他的负担。请不要去计算自己的付出,不要希望有什么回报。爱着不爱自己的人,本身便是没有回报的。不要计较对与错。这样会快乐些。要记住,你与他之间的爱,是单方面的,你用心,他无心。所以,也不要怪他。因为也许他也想做好一些。对你不要那样的冷漠。只是,爱一个人,对一个人好。本来就是一种本能。对不起,他没有这样的本能。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请不要失去自己的自信。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他的优秀,而只是一种感觉。他让你有这样的感觉,于是你爱他。同样,他不爱你,也并非你不优秀。优秀,不是爱的理由。看看还有那么多爱自己的人,淡淡地微笑一下,也是异样甜美的。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也一定要祝福他。有了爱,便不该有恨。爱是美好的。恨却丑陋。何必让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化作丑恶呢?也不要觉得不公平。关于离去。他失去的是一个爱他的人,而你失去了一个不爱你的人,却得到了一个重新生活,重新去爱的机会。
  
  请不要去想到“永远”。爱没有永远。你此刻深爱,却注定遥远的某一天也不再爱他。他只是比你早一步到达了这一天。当他不爱你的时候,请轻轻拥抱一下回忆里的温暖,轻柔地凝视凋谢的温柔。
  
  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亲爱的,请你深深呼吸,一生的路上,铺满了爱的花蕾,总有那么一朵属于你,不是安慰你。而是,这是生生世世早已经注定的。

2/26/2006

金达莱

——[韩]金素月 如果你已如此厌我 想离我而去, 我会静静地让你离去,默默无言 在宁边的药山 我会采一大把金达莱 铺在你的路上。 离开的脚步 要轻轻地踩 你脚下的鲜花。 如果你已如此厌我 想离我而去, 我会死去,但没有眼泪。

2/23/2006

你留意过自己的父母吗?(转载)

如果你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长大, 
  如果你的父母还健在,不管你有没有和他们同住——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他*的厨房不再像以前那么干净;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碗筷好象没洗干净;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的锅子不再雪亮;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亲的花草树木已渐荒废;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地板衣柜经常沾满灰尘;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煮的菜太咸太难吃;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经常忘记关瓦斯;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老父老母的一些习惯不再是习惯时,就像他们不再想要天天洗澡时;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不再爱吃青脆的蔬果;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爱吃煮得烂烂的菜;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喜欢吃稀饭;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他们过马路行动反应都慢了;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在吃饭时间他们老是咳个不停,千万别误以为他们感冒或着凉; 
  如果有一天,你发觉他们不再爱出门…… 
  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要告诉你,你要警觉父母真的已经老了,器官已经退化到需要别人照料了。 
  如果你不能照料,请你替他们找人照料,并请你请你千万千万要常常探望,不要让他们觉得被遗弃了。 
  每个人都会老,父母比我们先老,我们要用角色互换的心情去照料他,才会有耐心、才不会有怨言,当父母不能照顾自己的时候,为人子女要警觉,他们可能会大小便失禁、可能会很多事都做不好,如果房间有异味,可能他们自己也闻不到,请不要嫌他脏或嫌他臭,为人子女的只能帮他清理,并请维持他们的“自尊心”。 
  当他们不再爱洗澡时,请抽空定期帮他们洗身体,因为纵使他们自己洗也可能洗不干净。当我们在享受食物的时候,请替他们准备一份大小适当、容易咀嚼的一小碗,因为他们不爱吃可能是牙齿咬不动了。 
  
  从我们出生开始,喂奶换尿布、生病的不眠不休照料、教我们生活基本能力、供给读书、吃玩乐和补习,关心和行动永远都不停歇。如果有一天,他们真的动不了了,角色互换不也是应该的吗?    
  为人子女者要切记,看父母就是看自己的未来,孝顺要及时。 
   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你留意过自己的父母吗?

1/01/2006

站在胡适之先生墓前 by季羡林

  我现在站在胡适之先生墓前。他虽已长眠地下,但是他那典型的“我的朋友”式的笑容,仍宛然在目。可我最后一次见到这个笑容,却已是五十年前的事了。   1948年12月中旬,是北京大学建校五十周年的纪念日。此时,解放军已经包围了北平城,然而城内人心并不惶惶。北大同仁和学生也并不惶惶,而且,不但不惶惶,在人们的内心中,有的非常殷切,有的还有点狐疑,都在期望着迎接解放军。适逢北大校庆大喜的日子,许多教授都满面春风,聚集在沙滩孑民堂中,举行庆典。记得作为校长的适之先生,作了简短的讲话,满面含笑,只有喜庆的内容,没有愁苦的调子。正在这个时候,城外忽然响起了隆隆的炮声。大家相互开玩笑说:“解放军给北大放礼炮哩!”简短的仪式完毕后,适之先生就辞别了大家,登上飞机,飞往南京去了。我忽然想到了李后主的几句词:“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垂泪对宫娥。”我想改写一下,描绘当时适之先生的情景:“最是仓皇辞校日,城外礼炮声隆隆,含笑辞友朋。”我哪里知道,我们这一次会面竟是最后一次。如果我当时意识到这一点的话,这是含笑不起来的。   从此以后,我同适之先生便天各一方,分道扬镳,“世事两茫茫”了。听说,他离开北平后,曾从南京派来一架专机,点名接走几位老朋友,他亲自在南京机场恭候。飞机返回以后,机舱门开,他满怀希望地同老友会面。然而,除了一两位以外,所有他想接的人都没有走出机舱。据说——只是据说,他当时大哭一场,心中的滋味恐怕真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适之先生在南京也没有能呆多久,“百万雄师过大江”以后,他也逃往台湾。后来又到美国去住了几年,并不得志,往日的辉煌犹如春梦一场,它不复存在。后来又回到台湾。最初也不为当局所礼重,往日总统候选人的迷梦,也只留下了一个话柄,日子过得并不顺心。后来,不知怎样一来,他被选为中央研究院的院长,算是得到了应有的礼遇,过了几年舒适称心的日子。适之先生毕竟是一书生,一直迷恋于《水经注》的研究,如醉如痴,此时又得以从容继续下去。他的晚年可以说是差强人意的。可惜仁者不寿,猝死于宴席之间。死后哀荣备至。中央研究院为他建立了纪念馆,包括他生前的居室在内,并建立了胡适陵园,遗骨埋葬在院内的陵园。今天我们参拜的就是这个规模宏伟极为壮观的陵园。   我现在站在适之先生墓前,鞠躬之后,悲从中来,心内思潮汹涌,如惊涛骇浪,眼泪自然流出。杜甫有诗:“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我现在是“焉知五十载,躬亲扫陵墓。”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自己已经到望九之年,距离适之先生所呆的黄泉或者天堂乐园,只差几步之遥了。回忆自己八十多年的坎坷又顺利的一生,真如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处说起了。 典型的"我的朋友"式的笑容   积八十年之经验,我认为,一个人生在世间,如果想有所成就,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能、勤奋、机遇。行行皆然,人人皆然,概莫能外。别的人先不说了,只谈我自己。关于才能一项,再自谦也不能说自己是白痴。但是,自己并不是什么天才,这一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谈到勤奋,我自认还能差强人意,用不着有什么愧怍之感。但是,我把重点放在第三项上:机遇。如果我一生还能算得上有些微成就的话,主要是靠机遇。机遇的内涵是十分复杂的,我只谈其中恩师一项。韩愈说:“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根据老师这三项任务,老师对学生都是有恩的。然而,在我所知道的世界语言中,只有汉文把“恩”与“师”紧密地嵌在一起,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名词。这只能解释为中国人最懂得报师恩,为其他民族所望尘莫及的。   我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机遇,就是我一生碰到了六位对我有教导之恩或者知遇之恩的恩师。我不一定都听过他们的课,但是,只读他们的书也是一种教导。我在清华大学读书时,读过陈寅恪先生所有的已经发表的著作,旁听过他的“佛经翻译文学”,从而种下了研究梵文和巴利文的种子。在当了或滥竽了一年国文教员之后,由于一个天上掉下来的机遇,我到了德国哥廷根大学。正在我入学后的第二个学期,瓦尔德施密特先生调到哥廷根大学任印度学的讲座教授。当我在教务处前看到他开基础梵文的通告时,我喜极欲狂。“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难道这不是天赐的机遇吗?最初两个学期,选修梵文的只有我一个外国学生。然而教授仍然照教不误,而且备课充分,讲解细致,威仪俨然,一丝不苟。几乎是我一个学生垄断课堂,受益之大,自可想见。二战爆发,瓦尔德施密特先生被征从军。已经退休的原印度讲座教授西克,虽已年逾八旬,毅然又走上讲台,教的依然是我一个中国学生。西克先生不久就告诉我,他要把自己平生的绝招全传授给我,包括《梨俱吠陀》、《大疏》、《十王子传》,还有他费了二十年的时间才解读了的吐火罗文。在吐火罗文研究领域中,他是世界最高权威。我并非天才,六七种外语早已塞满了我那渺小的脑袋瓜,我并不想再塞进吐火罗文。然而像我的祖父一般的西克先生,告诉我的是他的决定,一点征求意见的意思都没有。我惟一能走的道路就是:敬谨遵命。现在回忆起来,冬天大雪之后,在研究所上过课,天已近黄昏,积雪白皑皑地拥满十里长街。雪厚路滑,天空阴暗,地闪雪光,路上阒静无人,我搀扶着老爷子,一步高,一步低,送他到家。我没有见过自己的祖父,现在我真觉得,我身边的老人就是我的祖父。他为了学术,不惜衰朽残年,不顾自己的健康,想把衣钵传给我这个异国青年。此时我心中思绪翻腾,感激与温暖并在,担心与爱怜奔涌。我真不知道是置身何地了。   二战期间,我被困德国,一呆就是十年。二战结束后,听说寅恪先生正在英国就医。我连忙给他写了一封致敬信,并附上发表在哥廷根科学院集刊上用德文写成的论文,向他汇报我十年学习的成绩。很快就收到了他的回信,问我愿不愿意到北大去任教。北大为全国最高学府,名扬全球,但是,门坎一向极高,等闲难得进入。现在竟有一个天赐的机遇落到我头上来,我焉有不愿意之理!我立即回信同意。寅恪先生把我推荐给了当时北大校长胡适之先生,代理校长傅斯年先生,文学院长汤用彤先生。寅恪先生在学术界有极高的声望,一言九鼎。北大三位领导立即接受。于是我这个三十多岁的毛头小伙子,在国内学术界尚无藉藉名,公然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北大的大门。唐代中了进士,就“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我虽然没有一日看遍北平花,但是,身为北大正教授兼东方语言文学系系主任,心中有点洋洋自得之感,不也是人之常情吗?   在此后的三年内,我在适之先生和锡予(汤用彤)先生领导下学习和工作,度过了一段毕生难忘的岁月。我同适之先生,虽然学术辈分不同,社会地位悬殊,想来接触是不会太多的。但是,实际上却不然,我们见面的机会非常多。他那一间在孑民堂前东屋里的狭窄简陋的校长办公室,我几乎是常客。作为系主任,我要向校长请示汇报工作,他主编报纸上的一个学术副刊,我又是撰稿者,所以免不了也常谈学术问题,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待人亲切和蔼,见什么人都是笑容满面,对教授是这样,对职员是这样,对学生是这样,对工友也是这样,从来没见他摆当时颇为流行的名人架子、教授架子。此外,在教授会上,在北大文科研究所的导师会上,在北京图书馆的评议会上,我们也时常有见面的机会。我作为一个年轻的后辈,在他面前,决没有什么局促之感,经常如坐春风中。   适之先生是非常懂得幽默的,他决不老气横秋,而是活泼有趣。有一件小事,我至今难忘。有一次召开教授会,杨振声先生新收得了一幅名贵的古画,为了想让大家共同欣赏,他把画带到了会上,打开铺在一张极大的桌子上,大家都啧啧称赞。这时适之先生忽然站了起来,走到桌前,把画卷了起来,做纳入袖中状,引得满堂大笑,喜气洋洋。   这时候,印度总理尼赫鲁派印度著名学者师觉月博士来北大任访问教授,还派来了十几位印度男女学生来北大留学,这也算是中印两国间的一件大事。适之先生委托我照管印度老少学者。他多次会见他们,并设宴为他们接风。师觉月作第一次演讲时,适之先生亲自出席,并用英文致欢迎词,讲中印历史上的友好关系,介绍师觉月的学术成就,可见他对此事之重视。   适之先生在美国留学时,忙于对西方,特别是对美国哲学与文化的学习,忙于钻研中国古代先秦的典籍,对印度文化以及佛教还没有进行过系统深入的研究。据说后来由于想写完《中国哲学史》,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开始认真研究中国佛教禅宗以及中印文化关系。我自己在德国留学时,忙于同梵文、巴利文、吐火罗文以及佛典拼命,没有余裕来从事中印文化关系史的研究。回国以后,迫于没有书籍资料,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开始注意中印文化交流史的研究。在解放前的三年中,只写过两篇比较象样的学术论文:一篇是《浮屠与佛》,一篇是《列子与佛典》。第一篇讲的问题正是适之先生同陈援庵先生争吵到面红耳赤的问题。我根据吐火罗文解决了这个问题。两老我都不敢得罪,只采取了一个骑墙的态度。我想,适之先生不会不读到这一篇论文的。我只到清华园读给我的老师陈寅恪先生听。蒙他首肯,介绍给地位极高的《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发表。第二篇文章,写成后我拿给了适之先生看,第二天他就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说:“《生经》一证,确凿之至!”可见他是连夜看完的。他承认了我的结论,对我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鼓舞。这一次,我来到台湾,前几天,在大会上听到主席李亦园院士的讲话,中间他讲到,适之先生晚年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时,在下午饮茶的时候,他经常同年轻的研究人员坐在一起聊天。有一次,他说:做学问应该像北京大学的季羡林那样。我乍听之下,百感交集。适之先生这样说一定同上面两篇文章有关,也可能同我们分手后十几年中我写的一些文章有关。这说明,适之先生一直到晚年还关注着我的学术研究。知己之感,油然而生。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可能有其他任何的感想吗? 他对共产党没有深仇大恨   在政治方面,众所周知,适之先生是不赞成共产主义的。但是,我们不应忘记,他同样也反对三民主义。我认为,在他的心目中,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就是美国政治,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就是美国。这同他的个人经历和哲学信念有关。他们实验主义者不主张什么“终极真理”,而世界上所有的“主义”都与“终极真理”相似,因此他反对。他同共产党并没有任何深仇大恨。他自己说,他一辈子没有写过批判共产主义的文章,而反对国民党的文章则是写过的。我可以讲两件我亲眼看到的小事。解放前夕,北平学生动不动就示威游行,比如“沈崇事件”、“反饥饿反迫害”等等,背后都有中共地下党在指挥发动,这一点是人所共知的,适之先生焉能不知!但是,每次北平国民党的宪兵和警察逮捕了学生,他都乘坐他那辆当时北平还极少见的汽车,奔走于各大衙门之间,逼迫国民党当局非释放学生不行。他还亲笔给南京驻北平的要人写信,为了同样的目的。据说这些信至今犹存。我个人觉得,这已经不能算是小事了。另外一件事是,有一天我到校长办公室去见适之先生。一个学生走进来对他说:昨夜延安广播电台曾对他专线广播,希望他不要走,北平解放后,将任命他为北大校长兼北京图书馆的馆长。他听了以后,含笑对那个学生说:“人家信任我吗?”谈话到此为止。这个学生的身份他不能不明白,但他不但没有拍案而起,怒发冲冠,态度依然亲切和蔼。小中见大,这些小事都是能够发人深思的。   适之先生以青年暴得大名,誉满士林。我觉得,他一生处在一个矛盾中,一个怪圈中:一方面是学术研究,一方面是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他一生忙忙碌碌,倥偬奔波,作为一个“过河卒子”,勇往直前。我不知道,他自己是否意识到身陷怪圈。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认为,这个怪圈确实存在,而且十分严重。那么,我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呢?我觉得,不管适之先生自己如何定位,他一生毕竟是一个书生,说不好听一点,就是一个书呆子。也举一件小事。有一次,在北京图书馆开评议会,会议开始时,适之先生匆匆赶到,首先声明,还有一个重要会议,他要早退席,会议开着开着就走了题,有人忽然谈到《水经注》。一听到《水经注》,适之先生立即精神抖擞,眉飞色舞,口若悬河。一直到散会,他也没有退席,而且兴致极高,大有挑灯夜战之势。从这样一个小例子中不也可以小中见大吗? 最使我感动的是他毕生奖掖后进   我在上面谈到了适之先生的许多德行,现在笼统称之为“优点”。我认为,其中最令我钦佩,最使我感动的却是他毕生奖掖后进。“平生不解掩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他正是这样一个人。这样的例子是举不胜举的。中国是一个很奇怪的国家,一方面有我上面讲到的只此一家的“恩师”;另一方面却又有老虎拜猫为师学艺,猫留下了爬树一招没教给老虎,幸免为徒弟吃掉的民间故事。二者显然是有点矛盾的。适之先生对青年人一向鼓励提挈。40年代,他在美国哈佛大学遇到当时还是青年的学者周一良和杨联升等,对他们的天才和成就大为赞赏。后来周一良回到中国,倾向进步,参加革命,其结果是众所周知的。杨联升留在美国,在二三十年的长时间内,同适之先生通信论学,互相唱和,在学术成就上也是硕果累累,名扬海外。周的天才与功力,只能说是高于杨,虽然在学术上也有所表现,但是,格于形势,不免令人有未尽其才之感。看了二人的遭遇,难道我们能无动于衷吗?   适之先生于1962年猝然逝世,享年已经过了古稀,在中国历代学术史上,这已可以算是高龄了,但以今天的标准来衡量,似乎还应该活得更长一点。中国古称“仁者寿”,但适之先生只能说是“仁者不寿”。当时在大陆上“左”风犹狂,一般人大概认为胡适已经是被打倒在地的人,身上被踏上了一千只脚,永世不得翻身了。这样一个人的死去,有何值得大惊小怪!所以报刊杂志上没有一点反应。我自己当然是被蒙在鼓里,毫无所知。十几二十年以后,我脑袋里开始透进点光的时候,我越想越不是滋味,曾写了一篇短文:《为胡适说几句话》,我连“先生”二字都没有勇气加上,可是还有人劝我以不发表为宜。文章终于发表了,反应还差强人意,至少没有人来追查我,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往后几年,改革开放之风吹绿了中华大地,知识分子的心态有了明显的转变,身上的枷锁除掉了,原罪之感也消逝了。被泼在身上的污泥浊水逐渐清除了,再也用不着天天夹着尾巴过日子了。这种思想感情上的解放,大大地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愿意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出版界也奋起直追,出版了几部《胡适文集》。安徽教育出版社雄心最强,准备出版一部超过两千万字的《胡适全集》。我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主编这一非常重要的职位,出版社竟垂青于我。我本不是胡适研究专家,我诚惶诚恐,力辞不敢应允。但是出版社却说,现在北大曾经同适之先生共过事而过从又比较频繁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了。铁证如山,我只能“仰” (不是“俯”)允了。我也想以此报知遇之恩于万一。我写了一篇长达一万七千字的总序,副标题是:还胡适以本来面目。意思不过是想拨乱反正,以正视听而已。前不久,又有人邀我在《学林往事》中写一篇关于适之先生的文章,理由同前,我也应允而且从台湾回来后抱病写完。这一篇文章的副标题是:毕竟一书生。原因是,前一个副标题说得太满,我哪里有能力还适之先生以本来面目呢?后一个副标题是说我对适之先生的看法,是比较实事求是的。   我现在站在适之先生墓前,心中浮想联翩,上下五十年,纵横数千里,往事如云如烟,又历历如在目前。中国古代有俞伯牙在钟子期墓前摔琴的故事,又有许多在至友墓前焚稿的故事。按照这个旧理,我应当把我那新出齐了的《文集》搬到适之先生墓前焚掉,算是向他汇报我毕生科学研究的成果。但是,我此时虽思绪混乱,但神智还是清楚的,我没有这样做。我环顾陵园,只见石阶整洁,盘旋而上,陵墓极雄伟,上覆巨石,墓志铭为毛子水亲笔书写,墓后石墙上嵌有“德艺双隆”四个大字,连同墓志铭,都金光闪闪,炫人双目。我站在那里,蓦抬头,适之先生那有魅力的典型的“我的朋友”式的笑容,突然显现在眼前,五十年依稀缩为一刹那,历史仿佛没有移动。但是,一定神儿,忽然想到自己的年龄,历史毕竟是动了。可我一点也没有颓唐之感。我现在大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之感。我相信,有朝一日,我还会有机会,重来宝岛,再一次站在适之先生的墓前。   [后记]   文章写完了,但是对开头处所写的1948年12月在孑民堂庆祝建校五十周年一事,脑袋里终究还有点疑惑。我对自己的记忆能力是颇有一点自信的,但是说它是“铁证如山”,我还没有这个胆量。怎么办呢?查书。我的日记在“文革”中被抄家时丢了几本,无巧不成书,丢的日记中正巧有1948年的。于是又托高鸿查胡适日记,没能查到。但是,从当时报纸上的记载中得知胡适于12月15日已离开北平,到了南京,并于17日在南京举行北大校庆五十周年庆祝典礼,发言时 “泣不成声”云云。可见我的回忆是错了。又一个“怎么办呢?”一是改写,二是保留不变。经过考虑,我采用了后者。原因何在呢?我认为,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是一个现实,我脑筋里的回忆也是一个现实,一个存在形式不同的现实。既然我有这样一段回忆,必然是因为我认为,如果适之先生当时在北平,一定会有我回忆的那种情况,因此我才决定保留原文,不加更动。但那毕竟不是事实,所以写了这一段“后记”,以正视听。

11/10/2005

喜欢陆雪琪

  呵呵,确实如此。没什么说的了,或许也是给自己一些感动吧。摘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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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冰凉的手掌,带着微微的颤抖,抚过张小凡的发梢,仿佛梦语一般的声音,在这个风雨之夜,低低地道:“别怕,很快就会过去的。……我会在这里陪你的!”

“……”

“轰隆!”雷声仿佛震裂了夜空,震碎了心魄。狂电闪处,风雨呼啸之中,冰冷雨花如妖魔一般狂舞时分,那一张温柔的脸,那一双温柔的眼,如幽梦中最甜美的身影,陪在身旁。

她在风雨中,低声自语,对着张小凡,又仿佛是对着自己深心,轻轻,轻轻道:“你救我护我,不惜自己的性命,我便一般对你了。你心中苦楚,天知我知,我不能分担你的痛楚,便舆你一道承担。总希望有一日,你能与心中爱人,欢欢喜喜在一起的……”

话声越来越轻,渐渐消逝。风雨更狂,那身影这般柔弱,若风中受伤的小草,摇摆不定。张小凡心头恍惚,如梦似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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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全世界的声音,忽然都消失了。
只有这美丽女子温柔的眼波,簇拥着他。
多少年后,你回首往事,还记得当年,曾有人对你,低声诉说心语么?
那因为年轻带着天真有些狂热的话语,你可曾还记得么?
就象深深镂刻在心间,不死不弃的誓言!
你有没有张开双臂,将那心爱的人,拥抱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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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雪琪抬起头,望着天际那轮明月,默默出神。她的美丽,在月下如皎洁轻放的花。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心里就记着你了。”她轻轻地、幽幽地道。

鬼厉身子一震,猛然抬头,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到,从一向冷若冰霜的陆雪琪口中,会吐露这般的言语。只是看着那个清丽女子在月光中的美丽身影,却分明就在眼前。

他的心中,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就像是,悄悄而来的灾噩,在前方静静等待。他感受的到,却再也逃脱不了。

“到了后来,我们一起去了空桑山死灵渊下,与魔教中人厮杀,与阴灵妖魅缠斗,你不顾性命对我救我,我也就一般对你了……”

她这般轻轻说来,声音飘忽而有那么一丝不真切,鬼厉,不,仿佛这一刻他再度变成了那个曾经的张小凡,过往的岁月,一一在眼前浮现。

只是,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时候,我们身陷绝境,垂死挣扎,可是我却一直没有害怕过,当时若是就那样和你一起死了,我──”

她转过身,面对着这个男子,眼中有从未出现的光彩,有从未出现、埋在深心的万千柔情,甚至在她如雪一般的肌肤脸腮间,隐隐透着淡淡的粉红,有动人心魄的美丽。

“……我也心甘情愿!”她慢慢地说着,却是断冰切雪一般的坚定。

夜色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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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雪琪凄凉一笑,目光迷离,月光下的身影,萧索而美丽。

“我不后悔,十年了,我心中还是记挂着你。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可是,终究是不可能了!”

她咬着唇,低低地、慢慢地重复着:“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然后,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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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还记得,许多年前,曾经不顾一切的少年么……